2月8日,记者从武汉市民爆烟花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鞭案件16起,依法行政拘留16人,罚款1人,共收缴烟花爆竹3510件。

2月2日晚,汉阳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小区有人燃放鞭炮,分局迅速调度警力前往核查,将正在燃放鞭炮的刘某查获,对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1月4日,新洲区公安分局在办理辖区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时,发现烟花爆竹来自黄陂区一非法经营窝点,于是会同黄陂警方展开调查,通过线索摸排,查获一辆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共收缴烟花爆竹210件,行政拘留2人。

为加强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监管,1月22日起,全市启动了烟花爆竹、民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各区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经营门店,花圈店,鲜花店,严查违规销售烟花爆竹。

江夏区联合执法组取缔无证非法经营点12处,收缴非法经营的烟花27件、鞭炮63件、喷花类烟花634箱;黄陂区联合执法组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商户6家;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联合执法组在龙泉街一私房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05件,行政拘留1人。

在依法清理整治的同时,全市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鞭宣传。各区公安分局以派出所为单位,组织禁鞭执法宣传车,深入街巷巡回播放“禁鞭”、消防等宣传口号;警务综合服务站、沿街商户及地铁,利用LED显示屏、传媒电视滚动播放“禁鞭”宣传标语;在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商圈、街道悬挂禁鞭宣传横幅和公益广告,提示群众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警方提示,武汉市禁鞭覆盖所有城区,包括新城区的部分区域。具体禁鞭区域如下:

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蔡甸区蔡甸大道沿线的城关、新农、后官湖等;

江夏区纸坊、大桥、庙山、藏龙岛等;新洲区邾城街等;

黄陂区前川街、滠口街、武湖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商贸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东西湖区吴家山、常青花园、径河街,柏泉街部分区域。

市民如遇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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