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遇到行人摔倒,你是会挺身而出,还是视而不见?

在面对“扶与不扶”这一难题时,海南省的蔡女士果断选择了前者,但她的好心不但没能得到感谢,反而收到了一纸传票。

出手相救反被告,这种“农夫与蛇”的故事该如何终止?

01女子救助老人反被告

近日,家住海南省琼海市的蔡女士在驾驶电动车回家的路上,看到了正在过马路的王某(年近90岁)因避让一辆货车而摔倒。

目睹这一情形,蔡女士立即停车,将王某扶到道路旁进行施救。随后,蔡某和丈夫与王某的家属一起将王某送往了附近的医院治疗,还好心地垫付了1000元的医疗费。

即使救助及时,老人仍因救治无效而不幸离世。这时,老人的家属立马报警处理,并将蔡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24万余元。

家属提起上诉主要理由为,老人是被蔡某所撞伤,蔡某好意救助皆为假装,目的就是逃避法律责任,垫付钱说明良心不安,恰好证明蔡某就是肇事者。

02“扶与不扶”成为社会痛点

此次海南的这个案例,让热点君想起了早年备受争议的“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陪同一名徐姓老太太前往医院检查,老人股骨颈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检查结果出来后,徐老太太随即向彭宇索赔医疗费,遭到拒绝后还提出了民事诉讼。

最终,双方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彭宇一次性补偿了徐老太太1万元。判决结果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

好事难做,好人难当,现实版的“农夫与蛇”不断上演,导致人们越来越不敢伸出援助之手。

面对倒地的老人,没人敢伸手去扶,扶了就成了撞倒老人的罪魁祸首;面对走投无路的朋友,不敢轻易借钱,借了不仅不还,还有可能怪你“小气”;面对哭闹的孩子,不能去哄,哄了就是多管闲事……

久而久之,人们不再把“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而是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样袖手旁观的做法虽然可以防止惹祸上身,但难免会让人感到良心不安。可以说,“扶与不扶”“帮或不帮”的难题已经成了整个社会的痛点。

03“好人条款”破解“扶不扶”难题

“扶不扶”“帮不帮”困扰公众已久,对此,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新增了见义勇为免责条款,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好人条款”。

该条款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在受到损失时,可获得适当补偿。

在海南女子反被告这一事件中,老人家属并无充分证据证明救助者为肇事方,因此,法律应对蔡女士的救助行为予以相应的肯定。

《论语》云:“见义不为,无勇也。”见义勇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好人条款”有效破解了“扶不扶”难题,既消除见义勇为者的担心和顾虑,也有利于形成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善良可以免费,但不可以廉价。只有给予助人者尊重与公正的待遇,才有人敢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现实版“农夫与蛇”也能早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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