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的《關於明確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月11日起,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設置專門的窗口和區域,爲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採樣提供服務,不收取掛號費和門診診察費(一般診療費)。

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醫保支付標準檢測費爲每人次60元和醫療機構實際採購檢測試劑的價格,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抗體測定IgG和IgM每項爲25元和醫療機構實際採購檢測試劑的價格。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混合核酸檢測時,5個樣本混檢檢測費用爲每人次30元,10個樣本混檢檢測費用爲每人次20元,不得另外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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