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明这个问题,前提条件是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干股,什么是实股?

干股

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干股一词,干股主要是企业内部的一种自我约定,持有干股的人享受有分红权,但没有所有权,也没有实际的控制权,一般是老板用来笼络核心骨干的一种手段与方式。

举个例子:张三是某公司的老板,其部下有一个李四,李四个人能力非常突出,外部很多企业也一直在挖李四,为了确保李四留在公司了,张三承诺给予李四10%的干股,也就是说每年公司的盈利中10%给予李四,比如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1个亿,利润1600万元,李四除了自己的正常工资收入之外,还可以取得160万元的利润分红。不过李四虽然可以分红10%,但是李四的并没有实际持有这10%的股权,工商部门里登记的这10%的股权依然属于张三,所以李四没有权利转让这10%的股权,一旦某天公司上市,即使这10%的价值再高,李四也是只能看看而已,没有转让权。

综上:由于李四并没有实际所有权,所以一旦公司出现亏损,李四也不需要承担赔付责任,因为在法律上找不到李四承担的依据。

实股

实股,就是实际股权,也就是说真正持有股权,是在工商部门有登记注册的,比如张三和李四共同成立一家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李四出资100万,占股10%,这10%的股权就是李四的实股(当然也可以是老板直接赠送的实股),李四不仅可以享受到这10%的分红,他还有权转让处置这10%的股份,也就是说李四是彻彻底底掌握这10%的股权的。

企业的经营并非都是顺风顺水的,有赚钱的企业,就有亏钱的企业,假设某天这家企业破产倒闭,资不抵债,那么李四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比如这家企业总资产为5000万元,总负债为2个亿,那么资不抵债,倒欠1.5个亿,由于现在的企业,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李四的当时的100万元已经全部到资了,那么就没有任何影响;但如果李四当时这100万元并没有实际到资,此时李四就要把这100万元补资进来,其余的就不用管了,债权人只能自己认亏,吞下这个差额的负债。

当然这是最美好的情况了,现实中有的企业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会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张三李四经营并不规范,公私账目混在一起,这种情况下,这1.5个亿的负债,作为实际持股人,张三和李四就要按出资比例全额承担了,此时,占股10%的李四,就必须承担1500万元的债务。

综上,持有实股的人,日后公司若是亏损,员工是需要承担赔付责任的!不过一般赔付只需要以出资为上限即可,个别情况下才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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