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縣的苗族主要聚居於宣威鎮富江村、龍江村、卡烏村、翁保村、城中村、甲樹村、比富村以及龍山鎮共和村、孟江村、大塘村等村,是麻江縣境內仍然在使用本民族語言的幾個民族之一。

苗族以稻米爲主食,以肉食和蔬菜爲副食,嗜酸喜辣,嗜酒是苗族的習慣,家家戶戶都能自制酒麴,自釀各種泡酒、甜酒和燒酒,客賓來到之時或家有婚嫁喜慶,均以美酒作待客最高禮節,酒酣深處,主客還要對唱酒歌以爲娛樂。苗族節日種類繁多,一年四季都有,按性質分類,有祭祀性、生產性和娛樂性節日三大類,在麻江,苗族節日主要有春節、翻鼓節、端午節、爬坡節、七月半(中元節)、重陽節等。苗族原始宗教包括宇宙神靈觀念、萬物有靈觀念、靈魂不滅觀念、祖先崇拜、自然崇拜和人造物崇拜等,苗族有把村寨旁邊大樹、奇山異石等自然物視爲“保護神”的習俗,不準任務人砍伐、破壞,逢年過節,人們祭以香火紙錢、美酒佳餚,以祈其保佑。

禁忌:1.語言上,在苗族地區,忌說“苗子”等帶有歧視性的詞彙。2.當苗族村民家中有事不方便讓外人入戶時,會在門口插一枝條,枝條上繫有幾根芭茅草,意思是告訴外人今天家中有事,不方便外出進門。3.忌進新人、小孩房屋。4.忌進屋後坐香火正下方。5.忌坐大門檻。6.喫飯時,主人家未夾菜前,忌客人先動筷子。飯飽後要對未喫完的說慢喫,對已喫好的說得罪。不喝酒的,直接和主人說明白,喝酒的,必須喝兩盅以上,意爲兩條腿走路。7.遇到農戶家在祭祀、辦紅白喜事的,做“打替身”等民俗活動的,不能過問,儘量繞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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