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晚,溧陽警方查處春節期間我市第二起違規燃放行爲。當晚11時許,崑崙派出所接到羣衆報警稱,小圩新村旁空地上有人在燃放煙花爆竹。民警處警至現場,煙花已燃放結束,現場傳喚違規燃放人員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李某因女兒想看煙花,故在小區外面的空地上燃放了一個煙花。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溧陽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警方對李某予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兒童愛玩煙花爆竹是天性使然,確需燃放的,家長可以帶其到禁放區域外燃放,兒童燃放煙花務必要注意以下事項。

兒童燃放煙花爆竹注意事項

1.選好場地:即使是在禁放區域外,燃放煙花爆竹也應選擇在室外空曠場地,嚴禁在繁華街道、高層建築等場所和山林、有電的設施下、靠近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禁放區域進行燃放。

2.兒童禁止燃放:禁止兒童單獨燃放煙花爆竹,必須在成年人的監護指導下進行燃放,切不可將點燃的煙花爆竹扔進窨井、玻璃瓶中,以免引起爆炸。

3.產品選購:煙花爆竹要選擇正規、合規的產品,不要選擇三無產品,不要選擇爆炸性強的煙花。

這些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來源:溧陽公安微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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