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公安查处两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
为全面做好烟花爆竹“三禁”工作,巨鹿县公安局官亭派出所在辖区内积极开展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宣传活动的同时,加大对违反人员的打击力度。于近日,连续查处两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
2月11日上午,官亭派出所民警在后董营村排查时,发现该村村民孟某婵(女,55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并在其家中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十六箱。
2月11日下午,官亭派出所民警在排查中发现樊家村马某爽(女,33岁)在自家超市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五箱。
经询问,孟某婵、马某爽二人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巨鹿县公安局依法对孟某婵和马某爽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和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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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巨鹿公安
编辑:张小梅马倩倩 马羚
编审:胡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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