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南京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第七年,除了7个区实行全面禁放外,栖霞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则是部分区域禁放。除夕晚上,就有多位市民违反了相关规定,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最终,被警方发现并开出了禁放“罚单”。

02:13

大年三十下午五点多钟,有市民发现六合区雄州街道某电气有限公司厂区内有人在放烟花,于是立即报警。经过调查,警方找到了在厂区内留守值班的燃放者马某。

“真不知道,我要是知道就不放了。”原来,马某今年第一次在南京过年,按照老家的习惯,他早就准备好了烟花,等到年三十燃放。最终,民警给马某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罚款二百元。

大年三十当晚,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六合区雄州街道某小区广场上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到现场后也没有见到当事人。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联系物业调看当时的监控,走访周边的群众,锁定了当时燃放烟花的叶某某。

最终,叶某某也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除了市民报警提供线索之外,在日常的巡逻中,民警也能抓到现行。大年三十晚上7点钟左右,当民警巡逻到六合区雄州街道仕金桥的时候,恰巧看到周某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

原来,周某某是从市区过来的,不了解六合的禁放政策,当晚吃完饭就带着家里人来放烟花爆竹。随后,周某某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最终他也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民警表示,过年期间,他们已经对多位准备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进行了劝阻。对于不听劝或者是屡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警方将会严肃处理:“发现第一次是罚款,如果第二次严重的话,可以进行行政拘留。”

根据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栖霞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是部分区域禁放,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之前,一定要先弄清楚禁放区和非禁放区。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倪娜、史哲铭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