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4日7时许,被告人潘卫国系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敖汉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潘卫国驾车与其同学闫中华同车前往赤峰市敖汉旗长胜镇。7时28分许,潘卫国驾车沿省道S210线由南向北行驶时,在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停靠车辆的驾驶员杨书新开启左前门下车,潘卫国在避让过程中与相向而行赵云启驾驶的轿车相撞,致潘卫国驾驶的汽车发生逆时针旋转滑移,右后部又与杨书新的车辆左前门发生碰撞,赵云启及同乘人赵云山、赵云飞当场死亡,同乘人赵云海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杨书新重伤,闫中华轻微伤,三辆车不同程度损坏。

2021年2月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卫国犯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闫中华犯包庇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潘卫国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闫中华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肇事者身份: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案件定性:交通肇事罪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七年

受害人家属不服,表示将继续上。

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明明酒后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越野车,载刘松涛、张小渠离开聚餐烧烤店。谭明明驾驶的车辆与多台车辆发生剐蹭,被周围群众拦停,坐在后排的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

谭明明即驾车强行冲出,行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街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使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共造成他人车辆损失10余万元

醉酒驾驶玛莎拉蒂的谭明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肇事者身份:亿万富翁之女

案件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决结果:无期徒刑

2019年2月14日21时20分许,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双城镇精兵胡同两侧设置两处检查卡点,依法对过往车辆驾驶员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赵玉林醉酒驾驶吉利轿车驶入精兵胡同,在交警持酒精测试发光指挥棒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赵玉林加速绕开拦截的交警强闯第一道卡点,在看到前方第二道卡点的交警正在路中央执法的情况下,仍驾车加速冲卡,撞飞执勤交警单立冬,致单立冬胸肋骨及股骨多发性骨折,肝、脾破裂,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11月27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赵玉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赵玉林上诉,维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赵玉林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肇事者身份:普通群众

案件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决结果:死刑立即执行

上述三个案子,截然不同的三种判决:

有权:撞死4人判有期徒刑;

有钱:撞死2人无期徒刑;

草民:撞死1人判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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