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過春節,這是中國歷史上很早就有的習俗,清朝也不例外。對於當時身份不同的人來說,春節要做的事情,就有很大不同。一般來說,大年初一這一天,都要舉行隆重的禮儀。

皇帝需要祭天、賜福,跟着文武百官舉行宴席,皇后得在皇帝身邊,參加這些儀式,身邊的王公大臣就要給皇帝、皇后拜年慶賀。在春節期間,非特殊情況下,皇帝一般也不用處理政務,文武大臣也有機會休息幾天。

而對於知縣們來說,他們雖然沒有機會喫到皇帝的宴席,但也有自己的大年初一要過。

作爲清朝官場中的底層打工人,知縣雖然屬於主政身份的官員,也就是地方小領導,但春節期間卻沒有太多假期,而是有很多事情需要處理。

如果遇到特殊情況,知縣可能需要處理一些平時工作中的日常事務。這些日常事務主要是以民政爲主,也就是跟老百姓的生活有關的工作。

這些工作非常繁雜,作爲地方基層官員,知縣的首要任務就是要向老百姓徵收賦稅,充實國庫。這些徵收賦稅的任務,每年都有固定指標和期限要求。

一般來說,徵收賦稅的時間是在每年的二月到十二月,也就是不在春節期間,但正如前面所說,徵收賦稅屬於有硬性要求的任務,如果沒有完成的話,知縣可能要春節加班。

如果是一些偏遠地區的州縣,地方上治安不好的情況下,知縣還可能要去緝拿土匪盜賊,任務非常繁重。

對於古代中國這樣以農業爲主的國家,知縣自然還要處理許多跟農務相關的事情。比如在時節到來的時候,要勸老百姓去種田收貨,甚至是修建地方水利,保證農務可以正常進行。

在清朝,地方修建水利一直是朝廷頭等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在雍正乾隆年間。這些任務,自然都由地方知縣完成。

不過,非特殊情況下,按照慣例,對於這幾天轄區內出現的刑事訴訟案件,知縣可以暫時不用處理。

如果是正常情況下,春節期間,知縣所做的事情,就是跟皇帝相似,主要是一些跟祭祀禮儀相關的事情。知縣所做的事情,主要就是帶着轄區內的官員還有地方上有頭有臉的士紳去祭祀。這些地方士紳不僅是有錢,更是地方上有威望的人。

清朝時,朝廷對地方的管理只維持到縣一級,縣以下雖然還設立了保甲和裏甲,但主要還是依靠士紳協助,完成統治。

況且這些士紳中有不少是退休官員,對於知縣而言,這些人不僅是按照慣例需要在春節期間的看望對象,更是有可能在自己將來仕途指點迷津再進一步提供幫助。而且,知縣日常處理事務,例如徵收賦稅等,都需要士紳協助,才能更好完成。

當然,知縣不可能是祭天,這種事級別太高,知縣主要是到文廟、關帝廟、城隍廟、歷代帝王廟,還有山川、社稷、聖賢、歷代忠烈人物的廟宇去祭拜。

爲什麼會在這些地方祭祀呢?

這跟清朝知縣在地方上的身份有關。在清朝的時候,知縣的身份是屬於比較多重的。他們是清朝地方主政官員中級別最低的,屬於跟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官員。

所以,知縣在地方就需要處理朝廷交代的任務,例如徵收賦稅,興修水利這些事務。如果遇到一些刑事訴訟的事件,知縣會根據朝廷賦予自己的級別處理。例如小偷小摸的案件,知縣可以直接處理。

要是趕上刑事案件,知縣就無權處理,需要上報更高級別的官員。但是,另一方面,知縣作爲朝廷顏面的代表,還負責推行教化的工作。

正是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纔會讓知縣去處理教化的事務。知縣們得告訴轄區內的老百姓,讓他們忠於朝廷,不要尋釁滋事,要按時繳納賦稅等。

這些事情就不能只靠刑法訴訟來解決,所以知縣就有推行教化,興辦學院的權力。而祭祀在春節期間祭祀的對象,大多是可以被樹立爲榜樣的存在。

朝廷也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讓老百姓們去效仿,讓風俗淳良。總結而言,大年初一的知縣們除了遇到特殊情況下需要處理政務外,其餘大部分情況下都是按照慣例去帶領下屬和地方上的頭臉人物去祭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