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2月23日消息(記者 黨朝峯)海口市日前發佈《關於廢鉛蓄電池環境管理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明確存在涉嫌無許可證收集處理廢鉛蓄電池等違法行爲,或將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從海口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目前,海口市有廢鉛蓄電池持證經營單位14家,可以從事廢鉛蓄電池的收集和運輸。

具體名單和地址爲:

海口發佈廢鉛蓄電池環境管理告知書 這些行爲最高可處罰500萬元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2月18日消息(記者 黨朝峯)爲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爲,防範環境風險,維護生態環境安全,確保廢鉛蓄電池得到規範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及處置,海口市日前發佈《關於廢鉛蓄電池環境管理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明確存在涉嫌無許可證收集處理廢鉛蓄電池等違法行爲,或將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詳情>>南海網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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