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滄州,20多歲的男子因長期沉迷網絡遊戲又無經濟收入,多次向父母討要錢財未果,懷恨在心,在一次爭吵中,持菜刀將其母親殺害,隨後騎電動車逃跑,被公安抓獲!

[安律說法]

1、我國法律規定,除非子女因特殊情況年滿18週歲仍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一旦年滿18週歲就無權再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用。本案男子已經20多歲,正值大好年華然而卻沉迷網絡不自知,從法律上來講,其向父母要錢上網,其父母可以給也可以不給!

在遭到母親拒絕後,男子竟然將其母親殺害,其行爲毋庸置疑已經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32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男子弒母自然應當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男子弒母的原因更值得我們深思!

深陷網癮,其實與患上酒癮、毒癮的患者一樣難以自拔,如果不能及早處理,患者長期深陷其中,必然會導致心靈的扭曲!出現抑鬱、自閉、焦慮、強迫、偏執等心理障礙。20多歲的男子不去好好工作,卻仍沉迷在網遊中,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這與家長的溺愛、教育缺位不無關係。

有人說網遊纔是害人的根源!應該禁止網遊!如果按照這個邏輯,開車會出現交通事故,就禁止汽車行業,喝酒會引發暴力,是不是就應當禁止制酒業?沒有網遊或許就不會出現網癮,但同樣很多人也因此喪失了一項重要的娛樂途徑。

3、最後,在我看來,網遊本身並無對錯,最主要還是教育和引導!這個教育與引導,需要網遊製造商的努力,設置合理的遊戲機制,製作出真正的好遊戲,也需要學校、家長、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宣傳正確的遊戲價值觀!

這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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