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駁回美國反對 國際法院受理伊朗訴訟

國際法院3日裁定,這一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對“伊朗訴美國違反1955年友好條約案”具有管轄權,美方反對無效。

國際法院院長阿卜杜勒-卡維·艾哈邁德·優素福說,法院“最終認定”對本案具有管轄權,法官們“一致駁回”美方以本案爭議事項與1955年《友好條約》無關爲由提出的“初步反對”。

伊朗外交部長穆罕默德·賈瓦德·扎裏夫稱這是伊方“又一場法律勝利”,“該是美國履行國際義務的時候了”。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內德·普賴斯說,美方對國際法院裁定“失望”。“在本案下一階段,我們將解釋爲何伊朗的主張毫無根據。”

伊朗2018年7月就時任共和黨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領導的美國政府退出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恢復對伊制裁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美方這些舉動違反兩國1955年簽訂的《經濟關係和領事權利友好條約》。

美方主張,國際法院對本案沒有司法管轄權,不應受理,同時主張有必要制裁伊朗,理由是伊朗對國際安全構成“嚴峻威脅”。

國際法院2018年10月就本案發布“臨時措施”、即初步裁決,要求美國取消針對伊朗的部分制裁,主要涉及進口食品、農產品、藥物、醫療器械和“事關民航安全的”客機零部件及設備。美國隨後宣佈終止《友好條約》。

法新社報道,國際法院可能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纔會對本案作出最終裁決。

國際法院設在荷蘭城市海牙,1946年正式開始運作,負責審理各國就國家間爭端向法院提交的訴訟案件,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無法強制當事國執行。

美國現任民主黨籍總統約瑟夫·拜登支持重返伊核協議,但堅持要求伊朗先完全恢復履行協議,取消擴大鈾濃縮活動等反制措施。(胡若愚)[新華社專特稿]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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