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國家發改委公佈重點地區2019年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檢查結果。結果顯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河南6省(市)及珠三角區域、河南洛陽和三門峽2市、山西臨汾市達到“十三五”煤炭消費減量目標進度要求,對以上地區予以表揚。

此外,浙江省2019年煤炭消費量下降503萬噸,完成了年度煤炭消費減量目標,但未達到“十三五”煤炭消費減量目標進度要求。安徽、山東2省及山西晉中、運城、呂梁3市和陝西關中地區2019年煤炭消費量不降反增,且均未達到“十三五”煤炭消費減量目標進度要求,對以上地區進行通報批評。

公告要求,各重點地區要認真落實有關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部署,嚴格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切實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

作爲我國基礎能源和重要原料,煤炭產業在我國經濟發展和能源安全中發揮重要作用,但其中也存在產能過剩、結構性矛盾突出以及清潔發展水平亟待提高等問題。2015年1月,國家發改委發佈《重點地區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落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切實減少大氣污染,改善空氣質量。

其中明確,重點地區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的珠三角地區。煤炭減量是通過淘汰落後產能、壓減過剩產能、提高煤炭等能源利用效率直接減少煤炭消費,煤炭替代則是指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煤炭消費。重點地區政府要制定煤炭減量替代工作方案,明確煤炭減量年度目標,並分解落實到各市(區)縣和重點耗煤行業、企業。

具體目標方面,《“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提到,到2020年,煤炭消費總量要控制在41億噸以內,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58%以下,發電用煤佔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到55%以上。《煤炭工業發展“十三五”規劃》進一步明確,到2020年,要化解淘汰過剩落後產能8億噸/年左右,通過減量置換和優化佈局增加先進產能5億噸/年左右,同時優化煤炭生產結構,並將煤炭生產開發進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

“十三五”以來,我國着力推進能源結構優化升級,重視煤炭消費的減量替代,在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面取得不錯成果。截至2018年底,我國累計退出煤炭落後產能8.1億噸/年,提前完成“十三五”去產能目標任務。截至2019年底,我國煤炭消費佔比已從“十二五”末的63.8%下降到了2019年的57.7%,提前一年完成58%的約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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