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文匯報2月18日報道,被指控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所列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正被還柙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被香港警方通緝的其心腹Mark Simon和另一名報稱身份是律師助理的陳梓華身爲“攬炒”團伙幕後黑手的身份被曝光。

  據報道,黎智英此前涉嫌串謀黑暴“助逃小組”核心成員協助“港獨”分子李宇軒潛逃臺灣,並在赤柱監獄再被香港警方以干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兩罪名拘捕。而在昨天(2月17日),涉嫌與黎智英、“攬炒巴”劉祖廸等人串謀犯案的一名律師助理陳梓華,也被警方起訴這兩罪名,並押上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還柙至4月14日再訊。

  

  文匯報資料圖

  據介紹,陳梓華29歲,有英國國籍,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首項控罪指,陳梓華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間,與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次項控罪指,陳梓華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間,在李宇軒犯可逮捕的罪行(即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知悉或相信李宇軒就該罪行有罪,與李宇軒、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到臺灣,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李宇軒。

  據控罪透露,被告陳梓華涉嫌與“攬炒”組織SWHK有關,該組織曾發起衆籌,得到1400萬港元,並將有關資金轉移至Mark Simon在美國的戶頭。劉祖廸和李宇軒爲該組織前線成員,而被告陳梓華與黎智英及Mark Simon爲幕後人物。被告陳梓華及李宇軒支持“港獨”,曾鼓吹成立所謂“流亡政府”,並組建由以色列提供軍事訓練的軍隊,由李宇軒擔任軍隊領袖。

  控罪指,該組織至今仍在運作,此前曾於網站發佈文章,要求15個國家停止向香港輸出武器,並曾積極接觸各國的政治人物,請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在李宇軒去年8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及獲保釋後,被告陳梓華爲李宇軒安排了3處匿藏地點,又安排他到西貢布袋澳碼頭乘船潛逃臺灣。

  據瞭解,被告去年10月涉嫌協助12名黑暴、“港獨”分子潛逃而被捕,其後獲保釋候查,但香港警方國安處繼續抽絲剝繭追查,再發現他和“攬炒”組織、李宇軒、劉祖廸及黎智英、黎的助理Mark Simon等串通一氣,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黑暴潛逃。本月15日,警方在大埔再度拘捕被告,並於前晚在赤柱監獄再度拘捕正被還柙的黎智英。

  香港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天在庭上反對被告擔保外出,並引用特區終審法院早前根據香港國安法就黎智英保釋案頒下的判詞,強調法庭“不得准予保釋,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爲”。同時,由於Mark Simon及劉祖廸目前身處海外未被捕,若批准被告擔保,在資金充裕的情況下,被告恐會在兩人安排下潛逃,也有很大可能繼續危害國家安全。

  控方申請案件押後8星期,以供警方調查被告的手機及查覈銀行戶口轉賬記錄,包括手機、筆記本電腦等6項裝置,還有被告、黎智英、其助理Mark Simon的滙豐銀行賬單等。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訊,下令將被告還柙候訊。

  警方表示,自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至今年2月16日,共有98人(16歲至79歲)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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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釋被撤 黎智英“牛年大急”妻女痛哭

  香港終審法院9日上午10時開庭,審理亂港頭目、“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其女當庭痛哭。

  

  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等10名亂港分子被香港警方拘捕,被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欺詐或煽動意圖罪遭到拘捕。不過,黎智英很快又被保釋。

  獲保釋後,黎智英變本加厲,,依然沒有收手。他通過網絡直播或接受外媒採訪,與“末代總督”彭定康、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保羅·沃夫維茲等政客炒作反華議題,試圖勾結外國勢力插手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還赤裸裸地乞求外國勢力“制裁”中國。

  2020年12月2日,香港警方向香港法院提起上訴,黎智英被控欺詐罪。2020年12月3日,香港西九龍法院提審該案,控方表明香港警方國安處正沿着國安案件方向調查,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認爲,黎智英存在潛逃風險,被押抵荔枝角收押所。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16日審理。

  2020年12月23日,黎智英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並獲批准。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批准黎智英繳納1000萬港幣保釋金、不得請求外國制裁等條件下獲保釋。此事在當時引起輿論譁然。《人民日報》發聲,強烈譴責香港法官及法院的操作。

  

  人民日報製作了一張意味深長的圖:香港法院,你們是不是管轄有困難?配圖上還明確寫有香港國安法第55條的內容。言外之意就是:批准黎智英保釋,對香港法治傷害太深!香港的法院如果管轄有困難,就換內地來!

  李運騰認爲黎智英案有可爭議空間,還大言不慚的稱,相信可通過嚴格的保釋條件降低黎智英潛逃風險。這根本就是公然違反和踐踏香港國安法,等同於默認黎智英可以逃走,如果黎智英都可以保釋,此後的“港獨”分子是不是都抓了當白抓?

  要明白,黎智英這樣的“大老虎”不會停止危害國安的行爲,他也有潛逃的動機與能力,既然香港國安法官違法批准保釋,那麼香港國安委可以立即採取相應措施,國安公署也可以及時果斷出手。

  香港律政司當即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要求黎智英繼續還押。

  

  黎智英也沒閒着。自獲准保釋以來,日日攪局,不僅在家密會一衆反對派分子及多位“壹傳媒”高層,連續多日開宴席,還不顧香港此前的嚴峻疫情,聚集多人大搞所謂“聖誕派對”。

  好景不長,2020年12月11日,黎智英被加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爲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首個被控此項罪名的亂港分子。

  2020年12月12日,黎智英被押往香港西九龍法院受審。在被帶離收押所期間,黎智英鐵鏈纏腰、雙手被戴上了手銬。

  2021年2月9日,香港國安法指定的5名法官: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司徒敬,一致裁定香港律政司上訴成功。

  黎智英被撤銷保釋決定,立即還押牢房。

  

  自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一切都變了,曾經不可一世、親自上街領導遊行、跑到西方乞討爭當“代理人”的黎智英現在鐵鏈纏身、步履蹣跚。從最開始大放厥詞、請求美國製裁香港官員,到聚衆鬧“獨”、面對香港警方時面不改色心不跳,再到心生絕望、連垂死的掙扎都無望了。

  可以說,這個終極裁決讓黎智英案成爲香港國安法的一個範本。香港國安法產生了震懾作用,扭轉了社會嚴重暴力的亂局,已正式成爲維護香港社會治安、斬斷“港獨”分子後路的一把利劍。

  香港警務處政務司司長張建宗7日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2020年下半年香港的公共秩序較2019年“修例風波”以來明顯改善。

  香港教育局2日也向各中學發出通函,就優化高中4個核心科目的課程和評估提出建議,改革科目包括多年來爭議不斷的通識教育科。

  

  而根據香港國安法第55條,若案件涉及到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區政府管轄存在困難;出現香港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香港國安法的情況;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這3種情況,或可將黎智英直接交至內地審判。

  以爲跳得高,早晚拉清單。黎智英繼續還押後,在監獄裏大掃除準備過農曆新年吧。

  黎智英罪行累累,極大可能會數罪併罰,罪名不輕,刑期必然不會短,不管在哪裏審判,73歲的黎智英都將在牢裏度過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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