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富凱IPO財經

本文系富凱IPO財經解讀公司第508期,湖南達嘉維康醫藥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嘉維康”)。

內容:宋旭光

排版:孫   恆

湖南達嘉維康醫藥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作爲區域性醫藥流通企業,主要從事藥品、生物製品、醫療器械等產品的分銷及零售業務。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爲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爲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富凱IPO財經瞭解到此次達嘉維康擬募集51,004.64萬元建設兩個項目和償還銀行貸款。智能物流中心項目使用募集資金3億元,此項目主要是在公司現有場址內新建智能物流中心二號多層倉庫和三號單層高架倉庫,總建築面積 21,804.56㎡。

其中,二號庫佔地面積爲3,432.34㎡,建築面積爲18,822.36㎡;三號庫佔地面積爲2,982.20㎡,建築面積爲2,982.20㎡。但是該項目的環評文件顯示,二號庫的建築面積爲13,729.36㎡,三號庫的建築面積爲3,141.33㎡。

富凱IPO財經  來源:達嘉維康招股書

但是富凱IPO財經瞭解到,該項目的建設週期存在披露不屬實。根據招股書,智能物流中心項目的建設週期爲2年。但是環評文件顯示,此項目於2020年1月開始施工,擬於2020年12月建成投產試運營,建設週期僅1年。從此預投產日期來看,達嘉維康的智能物流中心項目或已建成。

項目環評文件的編制時間是2019年12月,編制單位是甘肅宜潔環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甘肅宜潔”)。在2020年7月,甘肅宜潔被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列入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限期整改名單和失信“黑名單”。

原因“甘肅宜潔環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207025995252408)

2020年3月26日,因編制的2份環評文件存在質量問題,被生態環境部失信記分10分;2020年4月15日,因其廣東分公司以提交虛假的符合性信息爲手段,在信用平臺建立誠信檔案,被生態環境部失信記分3分;2020年4月20日,因編制的2份環評文件存在質量問題,被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失信記分10分。2020年4月28日,因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的失信記分實時累計達到限制分數,信用平臺自當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期間將其列入限期整改名單,並將相關情況記入其誠信檔案。”

富凱IPO財經質疑達嘉維康募集項目的真實性同時作爲此次保薦機構國金證券是否做到相關覈查義務,值得深思。

另外,富凱IPO財經瞭解,達嘉維康的實控人由王毅清、明暉夫婦及女兒王越變更爲王毅清、明暉。資料顯示,2014年6月16日,達嘉維康整體變更爲股份公司時,王毅清、明暉夫婦及女兒王越爲公司實控人。其中,王毅清持有40%股份,其女王越持有10%股份,其妻明暉持有發行人4%股份,三人合計持有54%的股份。2015年12月,達嘉維康進行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完成後,王毅清的持股比例增加至53.15%,其女王越的持股比例被稀釋至1.07%,其妻明暉的持股比例被稀釋至0.43%。

兩年之後,王越在2019年7月16日與其母明暉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約定王越將其持有的0.6592%股份(對應100萬元註冊資本)轉讓予明暉,轉讓價格爲100萬元。轉讓完成後,王越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實際控制人爲王毅清、明暉夫妻二人。

其中,一個時間點值得注意。王越在2019年1月入職本次IPO的保薦機構國金證券,2019年7月,王越將持有達嘉維康股份轉讓給自己的母親明暉。

針對上述變動。深交所要求:1、以實質重於形式的方式,披露實際控制人認定的合理性,實際控制人最近二年是否發生變更;2、說明王越2019年將發行人股份全部轉讓是否與入職國金證券有關,是否對保薦人獨立性存在影響;3、說明王越入職國金證券、發行人與國金證券簽訂保薦協議三個事件發生的時點、順序,以及上述事項的因果關係及合理性等;4、“王越轉讓股份原因”的相關描述前後不一致,說明是否存在刻意隱瞞相關重要信息情形。

除上述問題外,富凱IPO財經發現達嘉維康爲解決流動資金需求,達嘉物業於2018年通過轉貸取得銀行借款8,700萬元,借款期限爲2018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9日。銀行將貸款資金中的3,500萬元劃入達嘉醫藥銀行賬戶、4,100萬元劃入湖南福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1,100萬元劃入長沙雄微門窗安裝有限公司後,湖南福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長沙雄微門窗安裝有限公司將上述款項轉予達嘉物業,達嘉物業與達嘉醫藥、南福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長沙雄微門窗安裝有限公司關於上述貸款合同約定的項目付款未實際履行,該筆借款實際由公司使用並負責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及利息。截至招股說明書出具日,公司已全額償還上述借款本息。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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