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加多寶新增被執行人信息,此前因廣告合同糾紛被判賠24萬箱飲料

  據天眼查APP顯示,1月28日,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於新增一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0元,案號爲(2021)京0115執2848號,執行法院爲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

  天眼查司法信息顯示,該案關聯一審民事判決書於2021年1月18日發佈,原告爲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被告爲威瑞中世(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案由爲廣告合同糾紛。

  判決書顯示,原告加多寶公司稱,2017年8月21日,加多寶公司與威瑞公司簽訂合同,由對方爲加多寶公司發佈獨家廣告並策劃實施簽約儀式發佈會。合作時間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合同簽訂後,威瑞公司未在約定期間前完成,並向加多寶公司出具延遲上刊說明,承諾在2017年12月26日完成上刊。加多寶公司多次詢問對方上刊情況,但未得到答覆。加多寶公司向威瑞公司共支付9000萬元廣告費,而對方未就未完成上刊作出任何說明,也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完成上刊,給加多寶公司造成巨大損失。

  被告威瑞公司辯稱,威瑞公司已經履行了合同,加多寶公司應當依照合同履行付款義務。除車外身廣告外,其他廣告均按照合同約定實際刊登,加多寶應該按照實際上刊情況與威瑞公司進行結算。其次,加多寶公司提供的合同並不是全部的合同,未提供合同補充協議。根據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加多寶公司還應給付威瑞公司加多寶涼茶60萬箱,或者折抵人民幣3900萬元。加多寶公司不履行付款義務,威瑞公司有權終止合同等。

  最終,本案裁判結果爲,被告威瑞公司向原告加多寶公司賠償損失9125000元;加多寶公司向威瑞公司交付242625箱加多寶灌裝涼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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