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HTC關聯公司狀告魅族侵權,涉及魅藍Note5手機外形

  據天眼查APP顯示,2月22日,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市合豐智訊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發佈。

  裁判文書顯示,被告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魅族公司)、北京市合豐智訊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北京合豐公司)被控侵害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名稱爲“移動裝置”的發明專利權,事實與理由:宏達公司是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人,涉案專利涉及一種用於帶有金屬外殼天線結構的移動裝置。通過對從北京合豐公司處公證購買的魅族手機進行技術特徵比對可知,北京合豐公司銷售、魅族公司生產並銷售的涉案產品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的保護範圍。魅族公司未經宏達公司許可製造、銷售、許諾銷售涉案產品,北京合豐公司銷售涉案產品,侵害了宏達電子公司對涉案專利享有的專利權。二被告應就其侵犯原告專利權的行爲依法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經法院審理認定,本案裁判結果爲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與北京市合豐智訊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實施侵犯原告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201310032515.5號“移動裝置”發明專利權的行爲,即立即停止製造、許諾銷售、銷售侵害第201310032515.5號“移動裝置”發明專利權的魅藍Note5手機,總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5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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