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將是未來我國經濟增長最大的“增量”。

在2021年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就網絡安全提出了很多提案與建議,主要聚焦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網絡安全基礎設施、物聯網安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等領域。

在多位代表、委員們看來,面向未來要建設好數字經濟,仍需直面多個挑戰,總結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構築數據和網絡安全基石。工信部部長肖亞慶稱,要平衡好發展和安全的關係,一手堅定不移地抓發展,一手堅定不移保證安全。可見,安全是當前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是不可或缺的基礎設施。

完善法律法規。全國人大代表、遼寧大學副校長楊松說,數據權利性質、邊界、運行等一系列問題都需要反壟斷法及其相關配套法規予以回應。

進一步強化數據共享機制。全國政協委員、百度董事長兼CEO李彥宏建議稱,加強互聯網平臺數據開放共享,讓網民便捷獲得信息。強化互聯網平臺的數據開放及安全監督工作,對各平臺的信息開放共享和信息質量開展評估。

推出頂層規劃。全國政協常委、清華大學中國經濟思想與實踐研究院院長李稻葵提交的提案指出,長期以來中國數字產業發展基本處於監管真空狀態,這導致一旦出現爭議性事件,有關監管應急響應機制多是基於對傳統產業的監管經驗,使得對新問題把脈不準。對互聯網平臺的監管應避免“運動式”的治理模式,避免實行“一刀切”式的簡單監管。

爲此,他建議,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協調發展和監管二者的關係,提升對包括互聯網平臺在內的數字經濟企業的治理能力,推動參與全球數字經濟的規則制定。

兩會期間,圍繞數字經濟的提案遠不止以上提到的這些,這也凸顯了數字經濟發展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從中央到地方,從大學到智庫,從企業到個人,不同的主體從不同切面去關注數字經濟,而如果深入分析會發現“安全與發展”是貫穿始終的最根本議題。

樹立大數據安全觀

“安全是整體的而不是割裂的,是動態的而不是靜態的,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

對於數據安全來說,這段論述也同樣適用。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正式公佈,數據作爲一種新型生產要素被寫入其中。

數據是要素家族中最年輕的成員,當數據被定義爲新型生產要素,對於其安全的意義也需要重新審視。

在抗擊新冠疫情這場遭遇戰中,大數據防疫助力我們得以在幾個月內“大局已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健康碼、疫情地圖、無人機巡查等技術“各顯其能”,而與此同時,歐美等一衆發達國家則陷入了苦戰。這讓包括中國人在內的世界人民都大跌眼鏡,這似乎與大家長期對西方形成的固有印象大相徑庭。

很多正在發生的一些現實表明,數據對時代的文化、制度、管理方式都帶來前所未有的變革。

爲此,我們要樹立一個更爲開拓性的大數據安全觀。而不僅僅停留在靜態的、技術攻防、企業資產安全的層面。

數據被定義爲生產要素,與土地、資本或者技術等要素有着很大差異性,土地、資本不可複用,但數據可以。而且數據的生產不依賴自然的饋贈,數據就像卡路里一樣每時每刻不停燃燒,不管有沒有商業交易,其價值都在不斷積累,而且難以阻擋。

面對前所未來的情況,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可持續的安全、全天候的安全、動靜態結合的安全、從始至終的安全環境。

“可用不可見”——數據安全的基礎

但我們要清醒認識到數據安全保護切忌走極端,安全保障與價值創造之間要尋求一種平衡。

面對安全與發展的平衡,數據“可用不可見”技術理念日益受到各界矚目。

“可用不可見”其核心有兩層含義:數據的可用性和數據的不可見性,即在充分保護數據和隱私安全的前提下,實現數據價值的轉化和提煉。

這方面一批優秀的企業正在進行積極探索,以國內第三方智能分析決策服務商同盾科技爲例:

“數據的不可見”——同盾將全站敏感數據進行全面而徹底的脫敏、去標識和不可逆化,從源頭上避免了敏感的原始數據泄露風險,充分保護用戶的隱私信息和客戶機密。從而爲後續智能分析和價值挖掘,提供一個陽光、可信和安全的環境。

“數據的可用”——同盾科技基於聯邦學習提出了“知識聯邦”的理論框架體系,支持從信息層、模型層、認知層和知識層四個層級進行聯邦,實現知識的提煉和流通。

在“知識聯邦”框架中,信息層通過安全多方計算在密文空間上直接進行計算或學習,進而提取或發現知識;模型層聯邦與傳統的聯邦學習相似,基於模型加密交互共創知識,並實現知識共享;認知層對同/異構數據進行認知學習之後進行集成或多模態融合,進而生成複雜的知識網絡;知識層對分佈的知識進一步學習提煉,實現基於知識的表達推理及智能決策。

大數據安全生態完善是一個系統工程,關於如何穩步構建數據安全體系,《意見》中其實已經給出了完整的操作指南。

“探索建立統一規範的數據管理制度”、“制定數據隱私保護制度和安全審查制度”、“推動完善適用於大數據環境下的數據分類分級安全保護制度,加強對政務數據、企業商業祕密和個人數據的保護”。

標準體系、制度建設、法律法規的完善是缺一不可的。保護是爲了更好開發和利用,相信構築好安全底座,對於充分發揮“數據”這一新型要素對其他要素效率的倍增作用,使大數據成爲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會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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