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突發!昔日千億白馬股面臨股民集體索賠,這些人成被告,中國版集體訴訟開啓?公司最新回應…

A股市場首例特別代表人訴訟(集體訴訟)要來了!

3月26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下稱“投服中心”)正式公開接受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的50名投資者委託,深陷財務造假的康美藥業(即ST康美)首當其衝,可能面臨大批投資者的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索賠對象主要爲康美藥業以及馬興田、許冬瑾等相關股東及責任人,而日前收到審計機構最高罰單5700萬的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結構沒有納入索賠對象。

3月27日康美藥業公告,收到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關於發佈接受康美藥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 投資者委託說明的通知》,公司將積極應訴,做好與廣州中院、投服中心及投資者的溝通工作,妥善安排訴訟相關事務。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集體訴訟制度從紙面開始落地,還只是嘗試,如果行之有效,很快就會推廣開來,投服中心將發揮更大作用,同時更大範圍震懾違法違規行爲,尤其是故意的嚴重造假行爲。

此前,證監會關於康美藥業造假案的新聞通報中稱,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職責,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及誠信記錄等追責體系,對財務造假等行爲重拳出擊。

首例特別代表人訴訟正式亮相

投資者針對康美藥業虛假陳訴的民事索賠案件迎來新進展。

3月26日,廣州中院發佈普通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明確權利人範圍及登記期間,即:自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並於2018年10月15日閉市後仍持有康美藥業股票,且與本案具有相同訴訟請求的投資者,可以於2021年4月25日之前登記加入該案訴訟。

3月26日當天,投服中心在廣州中院發佈的普通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基礎上,公開接受ST康美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的50名投資者委託。

根據廣州中院公告,索賠對象和被告爲:馬興田、許冬瑾、邱錫偉、莊義清、溫少生、馬煥洲、馬漢耀、林大浩、李石、江鎮平、李定安、羅家謙、林國雄、李建華、韓中偉、王敏、張弘、郭崇慧、張平、唐煦、陳磊、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資料,上訴訴訟源於2020年12月31日晚間康美藥業的公告,當日該公司收到廣州中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 顧某某、劉某某等11名自然人就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發起普通代表人訴訟,涉及訴訟金額41.22萬元。

2021年2月10日,廣州中院經依法審查作出裁定,決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康美藥業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裁定書送達後,雙方當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間內申請複議。

3月26日,投資者起訴康美藥業虛假陳訴責任糾紛案件取得新進展,投服中心也正式接受投資者委託替投資者打官司。

3月26日,康美藥業晚間公告,投服中心如在法定期限內接受 50 名適格投資者委託,將向廣州中院申請參加 (2020)粵 01 民初 2171 號案普通代表人訴訟,並申請轉換爲特別代表人訴訟。

根據投服中心公告,將在材料齊備的適格投資者中按申請時間先後排序,接受前50名投資者委託。50名投資者應在投服中心指定期限內(以郵戳寄出時間爲準)向投服中心寄送相關材料原件。

康美藥業董事會表示,將積極應訴,做好與廣州中院、投服中心及投資者的溝通工作,妥善安排訴訟相關事務。

業內人士:集體訴訟將震懾造假行爲

歷經約4個月的時間,康美藥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是否會成爲中國版集體訴訟首案,備受市場關注。

“集體訴訟制度從紙面開始落地,還只是嘗試,如果行之有效,很快就會推廣開來,投服中心將發揮更大作用。”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

投服中心是依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設立的投資者保護機構。投訴中心表示,接受康美藥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投資者委託參加訴訟的依據包括:

2020年5月15日,康美藥業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24號)及《市場禁入決定書》(〔2020〕6號),社會各界特別是投資者對該案關注度極高。

根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20〕5號,簡稱最高院司法解釋)、證監會《關於做好投資者保護機構參加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相關工作的通知》(證監發〔2020〕67號)、《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特別代表人訴訟業務規則(試行)》,投服中心綜合考慮案件重大、典型,社會高度關注且具有較強示範性,違法行爲人已被行政處罰且具有一定償付能力等因素,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則,經內部研究、外部專家評估等流程,充分響應社會各方呼聲,針對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21年3月26日發佈普通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的(2020)粵01民初2171號案,投服中心公開接受投資者委託。

王驥躍認爲,集體訴訟之下,賠償難賠償少的頑疾有了解決方案,伴隨着刑責的加大,對造假者尤其是直接責任人,牢底坐穿的同時,要賠到傾家蕩產,大幅提高了違規成本,“解決坐幾年牢出來還是億萬富翁的不公平情形,從而可以更大震懾違法違規行爲,尤其是故意嚴重造假的行爲。”

值得一提的是,投資者關心的費用問題,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強調了特別代表人訴訟的公益性,對於投資者參與代表人訴訟產生的相關費用予以最大程度的減免,中小投服亦不收取其他費用,鼓勵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積極參與代表人訴訟,爲探索證券代表人訴訟制度積累寶貴經驗。

康美爆雷全過程回顧

康美藥業2001年3月19日在上交所上市,主營業務爲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藥劑等產品的生產、銷售,公司實際控制人爲馬興田、許冬謹夫婦,產品供應廣東省以及外省不少中醫院使用。

康美藥業因造假而被立案調查前,公司市值最高時達1300多億元,爲市場關注的千億市值白馬股,目前市值僅有103億元。

可以說,此番因爲嚴重財務造假,面臨首例集體訴訟亦早有緣由。

去年5月,證監會對康美藥業作出處罰及禁入決定的通報中表示,康美藥業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欺詐行爲,踐踏法治,對市場和投資者毫無敬畏之心,嚴重破壞資本市場健康生態。證監會發現案涉違法行爲後,立即集中力量查辦,持續公佈執法進展,疫情期間通過多地遠程視頻會議方式召開聽證會,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並在堅持法治原則下從嚴從重從快懲處。

證監會稱,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職責,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及誠信記錄等追責體系,對財務造假等行爲重拳出擊。

以下爲康美藥業爆雷全過程回顧:

1、康美公告財務“差錯”

2018年4月29日,康美藥業發佈了一份《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公告幾乎將2017年財報結果推翻,即對2017年報中包括貨幣資金、存貨、營收等14項會計錯誤更正,尤其誇張的是2017年貨幣資金多計算了299億元。

2、正中珠江被立案調查

2019年5月9日,因在康美審計中涉嫌違法違規,證監會向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開出了《調查通知書》,對正中珠江進行立案調查。

3、康美存在假存款、假收入

2019年5月17日,證監會通報,2018年底證監會日常監管發現,康美藥業財務報告真實性存疑,涉嫌虛假陳述等違法違規,證監會當即立案調查。已初步查明,康美藥業披露的2016至2018年財務報告存在重大虛假,涉嫌違反《證券法》第63條等相關規定。一是使用虛假銀行單據虛增存款,二是通過僞造業務憑證進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資金轉入關聯方賬戶買賣本公司股票。

4、康美深夜公告道歉,主動ST

證監會通報後,康美藥業在2019年5月17日深夜公告道歉,並主動ST。康美在公告稱,經公司覈查,公司與相關關聯公司存在88.79億元的資金往來,該等資金被相關關聯公司用於購買公司股票。

5、康美股東會董事長鞠躬道歉

2019年6月28日下午,漩渦中的ST康美在普寧召開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2018年年報、董監事會工作報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續聘會計師事務所、擬發行債務融資產品等10項議案,均獲得通過。

在與現場股東交流環節中,馬興田表示,借這次股東大會的機會,向所有股東說聲“對不起”!隨後,馬興田起身鞠躬致歉。

6、遭央視《焦點訪談》點名

2019年8月9日,央視焦點訪談《財務造假須嚴懲》專題報道點名了康得新、康美藥業、輔仁藥業等一批上市公司涉嫌財務造假的違法違規行爲。

7、證監會再次通報康美案

2019年8月16日下午,證監會例行發佈會再通報康美藥業一案最新進展。證監會發言人高莉表示,2016-2018年期間,康美藥業涉嫌通過仿造、變造增值稅發票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同時涉嫌未在相關年報中披露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使得相關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康美藥業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造假行爲,惡意欺騙投資者,影響極爲惡劣,後果極爲嚴重。

8、康美被處罰,責任人遭市場禁入

2020年5月14日,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日,證監會依法對康美藥業違法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決定對康美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21名責任人員處以9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款,對6名主要責任人採取10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9、馬興田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2020年7月10日,康美藥業發佈《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公告》,稱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先生家屬的通知,馬興田先生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馬興田自2020年5月份已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10、康美藥業發佈《2020年度業績預虧公告》

2021年1月30日,康美藥業發佈《2020年度業績預虧公告》稱:“針對可能面臨的投資者民事訴訟索賠,公司期末補充計提或有訴訟費用 50000萬元。”

11、正中珠江會計所被罰沒5700萬元

2021年2月20日,證監會公佈對正中珠江公佈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在康美藥業審計業務中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2019年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證監會決定對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責令改正,罰沒5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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