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洲(000587)3月31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東九五集團於3月5日參加廣東省高院組織的關於九五集團重整程序相關事項的聽證會。近日收到廣東省高院((2020)粵破終91號《民事裁定書》),指令深圳市中院受理朱要文對九五集團的重整申請。

在此之前的2020年7月22日,深圳市中院裁定受理九五集團破產清算一案,並於2020年8月11日作出(2020)粵03破503號《決定書》,指定廣東深天成律師事務所爲九五集團管理人,依法負責債權登記、審查工作。

2020年11月20日,深圳市中院出具((2020)粵03破503號《民事裁定書》,認爲關於九五集團的重整價值,九五集團已停止經營多時,主要資產爲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基本不具備營運價值,故通過重整程序維持九五集團原有的產業價值已無法實現。通過破產清算程序對九五集團的資產實現快速變現,更加符合破產製度的重新分配生產資源、釋放生產要素、規範資不抵債的企業退出市場的法律價值,故九五集團不具備破產重整制度的立法價值。

深圳市中院認爲,九五集團的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行性較低,對其啓動重整程序,不利於保護債權人,不符合破產重整制度的立法價值。對申請人朱要文提出對九五集團進行重整的申請,不予准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深圳市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請人朱要文對九五集團提出的破產重整申請。

2020年11月26日,九五集團股東朱要文對深圳市中院裁定((2020)粵03破503號《民事裁定書》)持有異議,並向廣東省高院提請上訴,申請將九五集團破產清算轉爲重整程序。

廣東省高院於2021年3月5日召開聽證會,對九五集團股東朱要文上訴訴求暨九五集團破產清算轉爲重整程序進行聽證。

3月31日晚,*ST金洲最新披露的公告顯示,廣東省高院於2021年3月23日作出的(2020)粵破終91號《民事裁定書》,認爲九五集團具備一定重整價值和可能。

廣東省高院依照相關法律師規定,裁定撤銷深圳市中院(2020)粵03破503號之一民事裁定;指令深圳市中院受理朱要文對九五集團的重整申請。

*ST金洲表示,公司與控股股東在資產、財務、業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控股股東的破產清算和重整申請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上市公司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公司控股股東重整程序後續進展尚具有重大不確定性,可能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如果重整順利實施,將有利於改善控股股東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股權價值和債權人清償率。如果不能順利實施,控股股東將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

在此之前的2月24日晚間,*ST金洲曾發佈公告,控股股東九五集團與重整投資人安迪科技簽署投資框架協議,安迪科技將參與九五集團重整進而取得九五集團股權比例,將間接持有公司股票,具體持股比例以九五集團債權人會議及法院最終裁定批准的重整計劃草案爲準。

二級市場上,*ST金洲股票在3月29日、3月30日、3月31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異常,連續三個交易日累計漲幅偏離13.49%,根據深交所有關規定,屬於股票異常波動情形。

截至3月31日收盤時止,*ST金洲報於1.72元,上漲0.06元,漲幅爲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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