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一男子徐某辉,在老家蓬陵村陈古陇小组擅自砌墙圈地遭村民投诉。去年7月份以来,水口街道办城市管理监察队先后2次责令其限期7日内拆除围墙,而今仍未拆除。

 自建围墙圈地,侵害到村民利益

村民:

非法砌墙圈地,侵害村民切身利益

据陈古陇小组居民徐国良、徐国志、徐伦东等人反映,徐某辉原本也是本村组居民,其户籍已于2019年7月12日迁离本村组。 

徐某辉户籍迁离本村组后,开始在其老旧废弃的祖屋周边砌墙圈地,圈占村集体土地约2000平方米(约3亩)。里面有村里的老篮球场,还有村组公共道路等。

村民们在反映非法建墙情况

最让徐国良、徐国志、徐伦东难以接受的是,他们和徐某辉相邻的房子也被圈了进去。徐国良解释称,被圈地块内的祖屋共有六间,东面三间为徐某辉所有,西面三间为徐国志、徐伦东和徐伦国和他本人共有,他们均有土地使用证。

在徐某辉砌墙之处,就遭到了村组居民的反对,劝阻未果后开始向城监和国土等部门投诉。执法部门赶到现场后,责令其停止施工,但徐某辉最后还是把围墙砌了起来,至今尚未拆除。

另据徐国良等人反映,徐某辉在砌墙施工过程中,还损毁了他们的香蕉树、竹林及老屋上的瓦片,也未作赔偿。

当事人:

不会自拆,拒绝接受采访

4月8日,南都记者实地走访看到,围墙内杂草丛生,老屋已经破败的无人居住。约1.5米高的围墙围了一整圈,东西各留有一个铁门,其中东侧门铁门紧锁,西侧门是敞开的。

围墙院内,杂草丛生

据了解,徐某辉现年纪已高。南都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他的女儿徐某华,对方表示不会自拆并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水口街道办:

将敦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对围墙进行拆除

4月8日,南都记者从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了解到,2020年7月,接到徐某辉违法建设围墙的投诉后, 水口城监执法队立刻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做了实地调查,并于 2020 年 7月 17 日依法对徐某辉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村集体用地建设围墙一事立案调查。

张贴在围墙上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经查,徐某辉在未取得相关报建手续前提下,占用了村集体用地建设围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城监执法队现场下发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因当事人不在现场,经蓬陵村村委干部见证,将通知书张贴在靠路边的围墙上,并拍照取证。

2020 年 11 月20 日,在当事人未进行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该队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作出限七日内自行拆除围墙的行政处罚;同时告知当事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及提出听证申请的权利。因当事⼈不在现场,经蓬陵村村委干部见证,将 /p>

期间,该队多次依法试图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处理,但因双方当事人均情绪比较激动,导致沟通协调未果。

今年2月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 2月1日,在当事人对所建围墙未进自行拆除的情况下,该队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限七日内自行拆除围墙的行政处罚;同时告知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享有依法向惠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 6 个月内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截止目前,已经过了行政复议期,尚未收到徐某辉的行政复议申请。如果对方既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届时将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接下来,水口街道办城监执法大队将严密关注此事最新动态,敦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对围墙进行拆除。

本文采写/摄影 南都记者郭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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