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惠州市惠城區水口街道辦一男子徐某輝,在老家蓬陵村陳古隴小組擅自砌牆圈地遭村民投訴。去年7月份以來,水口街道辦城市管理監察隊先後2次責令其限期7日內拆除圍牆,而今仍未拆除。

 自建圍牆圈地,侵害到村民利益

村民:

非法砌牆圈地,侵害村民切身利益

據陳古隴小組居民徐國良、徐國志、徐倫東等人反映,徐某輝原本也是本村組居民,其戶籍已於2019年7月12日遷離本村組。 

徐某輝戶籍遷離本村組後,開始在其老舊廢棄的祖屋周邊砌牆圈地,圈佔村集體土地約2000平方米(約3畝)。裏面有村裏的老籃球場,還有村組公共道路等。

村民們在反映非法建牆情況

最讓徐國良、徐國志、徐倫東難以接受的是,他們和徐某輝相鄰的房子也被圈了進去。徐國良解釋稱,被圈地塊內的祖屋共有六間,東面三間爲徐某輝所有,西面三間爲徐國志、徐倫東和徐倫國和他本人共有,他們均有土地使用證。

在徐某輝砌牆之處,就遭到了村組居民的反對,勸阻未果後開始向城監和國土等部門投訴。執法部門趕到現場後,責令其停止施工,但徐某輝最後還是把圍牆砌了起來,至今尚未拆除。

另據徐國良等人反映,徐某輝在砌牆施工過程中,還損毀了他們的香蕉樹、竹林及老屋上的瓦片,也未作賠償。

當事人:

不會自拆,拒絕接受採訪

4月8日,南都記者實地走訪看到,圍牆內雜草叢生,老屋已經破敗的無人居住。約1.5米高的圍牆圍了一整圈,東西各留有一個鐵門,其中東側門鐵門緊鎖,西側門是敞開的。

圍牆院內,雜草叢生

據瞭解,徐某輝現年紀已高。南都記者輾轉聯繫到了他的女兒徐某華,對方表示不會自拆並拒絕接受記者採訪。

水口街道辦:

將敦促當事人依法依規對圍牆進行拆除

4月8日,南都記者從惠城區水口街道辦瞭解到,2020年7月,接到徐某輝違法建設圍牆的投訴後, 水口城監執法隊立刻組織執法人員深入一線做了實地調查,並於 2020 年 7月 17 日依法對徐某輝涉嫌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村集體用地建設圍牆一事立案調查。

張貼在圍牆上的《行政處罰告知書》

經查,徐某輝在未取得相關報建手續前提下,佔用了村集體用地建設圍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和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城監執法隊現場下發了《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爲通知書》要求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因當事人不在現場,經蓬陵村村委幹部見證,將通知書張貼在靠路邊的圍牆上,並拍照取證。

2020 年 11 月20 日,在當事人未進行改正違法行爲的情況下,該隊執法人員依法下發《行政處罰告知書》,作出限七日內自行拆除圍牆的行政處罰;同時告知當事人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及提出聽證申請的權利。因當事⼈不在現場,經蓬陵村村委幹部見證,將 /p>

期間,該隊多次依法試圖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協調處理,但因雙方當事人均情緒比較激動,導致溝通協調未果。

今年2月1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2021年 2月1日,在當事人對所建圍牆未進自行拆除的情況下,該隊執法人員依法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限七日內自行拆除圍牆的行政處罰;同時告知當事人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0 日內享有依法向惠城區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 6 個月內向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截止目前,已經過了行政複議期,尚未收到徐某輝的行政複議申請。如果對方既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書》,屆時將會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接下來,水口街道辦城監執法大隊將嚴密關注此事最新動態,敦促當事人依法依規對圍牆進行拆除。

本文采寫/攝影 南都記者郭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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