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證券發佈研究報告稱,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阿里巴巴-SW(09988)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182.28億元,並責令整改。該行認爲,本次處罰力度整體符合預期,對阿里財務與業務影響均有限。同時,認爲阿里在覈心商業的競爭力仍然穩固,預計將保持穩健增長,雲計算業務打開新空間,目前估值已具備較高吸引力,推薦投資者積極關注。

報告中稱,2020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阿里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立案調查,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爲,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同時,按照《行政處罰法》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圍繞嚴格落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臺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並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

該行表示,阿里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具有支配地位,其實施“二選一”行爲,通過禁止平臺內經營者在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店和參加其他競爭性平臺促銷活動等方式,限定平臺內經營者只能與當事人進行交易,並以多種獎懲措施保障行爲實施,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關於“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的規定。根據《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濫用市場支配性地位將被處以上個年度營業額1%-10%的罰款。阿里本次收到4%上個年度營業額的罰款,處罰力度符合預期,貫徹了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的“包容審慎監管”的原則。阿里20年全年實現收入6642.08億元,NON-GAAP歸母淨利潤1680.56億元,20年Q4期末現金餘額3285.68億元,本次罰款不會對公司經營層面造成重大影響。

報告提到,以電商平臺爲例,電商平臺具備顯著的“雙邊效應”,即電商平臺由賣家和消費者雙邊構成,賣家增多會吸引更多消費者,消費者增多也會吸引更多賣家,從而形成正向循環,馬太效應顯著,其商業模式自然決定電商平臺具備贏者通喫能力。另外從實際操作看,電商巨頭“二選一”模式已被一定程度破解,如其他平臺可以通過與經銷商(而非品牌官方)合作的方式進行,因此壟斷做法對互聯網巨頭而言本身幫助有限。目前阿里擁有千萬量級商家的大盤已然形成,電商平臺的馬太效應依然存在。

招商證券稱,電商相比線上零售在消費者體驗和成本效率上具備顯著優勢,未來滲透率仍將持續提升,該行預計2025年電商滲透率將提升至35%左右,複合增速15%左右。雖然互聯網流量多元化發展,但阿里作爲電商龍頭仍是衆多品牌方進行日常銷售和品牌營銷的首選平臺,在消費者購物心智中也佔據明顯優勢,該行認爲阿里在覈心商業的競爭力依然穩固,預計平臺電商業務未來仍可保持接近行業的增長速度。同時,阿里雲2020Q4首次實現EBITA轉正,未來有望爲公司貢獻可觀市值增量。目前公司對應2021年估值僅22倍處於歷史低位,估值已具備較高吸引力,推薦投資者積極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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