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江湖硝煙四起,滴滴造車勝算幾何?

作者 | 丁唯一

遲早的事。

滴滴IPO,可能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近日,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稱,滴滴出行已委託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兩大銀行牽頭其IPO,計劃於本月祕密提交在紐約上市的申請。

憑藉軟銀、阿里巴巴騰訊等大股東的支持,滴滴最快或7月掛牌上市,估值至少爲100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6540.5億元)。

針對上述消息,未來汽車日報向滴滴方面求證,對方稱目前沒有進一步消息。

這已經不是滴滴第一次傳出上市消息,但前幾次都以擱淺或官方否認而收尾。被網友調侃爲“永不上市三大家,華爲滴滴老乾媽”。

不過,更多人認爲,在出行領域擁有“壟斷”地位的滴滴,登陸資本市場似乎只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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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之路一波三折

很長一段時間,滴滴都在與IPO“較勁”。

2012年,滴滴剛成立時,網約車還是一場民衆獵奇、平臺燒錢的狂歡。隨着時間推移,網約車出行慢慢趨於主流,行業格局漸漸明晰。

2016年8月1日,滴滴和優步中國宣佈合併。這意味着網約車市場的補貼大戰偃旗息鼓,彼時,滴滴出行官方數據顯示,其在中國的市場份額已高達90%。

彼時,滴滴是最炙手可熱的獨角獸企業之一。當年,在諮詢機構艾瑞發佈的2016年中國獨角獸企業估值榜中,滴滴出行以276億美元的估值排名第三。排在它前面的是螞蟻金服和小米。

經歷兩年的沉澱和準備,上市似乎順理成章。

2018年4月24日,據《華爾街日報》報道,滴滴計劃最早於2018年IPO,尋求至少700億至800億美元估值。

“當時以爲一飛沖天,不過回過頭來看那是愚昧之巔。”滴滴出行總裁柳青曾如此回憶。2018年5月起,相繼發生兩起嚴重事件,滴滴出行及旗下的順風車業務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上市大計似乎也遙遙無期。

“當時幾乎是墜入深淵,整個組織受到了重創,士氣也大爲受挫。”

不過,這並不是阻礙滴滴上市的主要因素。東方證券投行助理宋文科告訴未來汽車日報,“相較於輿論事件,滴滴聘用順風車司機是否符合國家要求網約車司機備案的相關規定,纔是導致其上市計劃擱淺的主要因素。”

除了合規問題,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某高級審計員劉亮向未來汽車日報分析稱,“可能是(滴滴的財務數據)達不到證監會的標準,所以申請一直沒通過。”

此前,據36氪獨家獲悉,2018年上半年,滴滴虧損擴大至40.4億元,甚至超過了2017年全年虧損額(25億元)。同期,滴滴毛利率爲1.6%,較2017年下跌了0.3個百分點。

眼下,滴滴似乎已迎來啓動新一輪上市的時機,一個重要的信號是:滴滴告別虧損了。

2020年5月,柳青在接受CNBC採訪時表示,滴滴的核心業務(網約車業務)已經盈利。

另一方面,股東方也在向滴滴施加“上市壓力”。

在某投資機構(滴滴股東之一)任職的投資經理崔臣告訴未來汽車日報,“股東方希望滴滴上市,但這也不是強制要求。”

從最新消息來看,滴滴將上市地點鎖定在美國。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表示,部分原因是擔心在香港申請IPO可能引發對滴滴商業行爲的更多監管審查。“相較於在A股和港股上市,美股相對容易。”宋文科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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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造車改變商業模式

重提IPO同時,滴滴進一步擴充了自己的業務版圖。4月6日,《晚點 LatePost》報道稱,滴滴開始啓動造車項目,負責人是滴滴副總裁、小桔車服總經理楊峻。對此,滴滴官方不予評價。

在IPO前夕曝出造車大計,很像是滴滴爲上市先“燒了一把火”。宋文科表示,“造車計劃對於IPO的影響是好是壞還不好說,因爲市場是無法預判的。”在IPO過程中,一個企業的主業纔是被重點關注的。“不過,(造車)算是一個‘吹噓’的亮點,也許能融到更多的錢。”

其實,滴滴“造車”早就有跡可循。2020年11月16日,滴滴和比亞迪共同設計開發的定製網約車D1首次亮相,並於一個月後正式在長沙落地。

造車對於滴滴來說,並不是單純趕“新造車浪潮”,而是關乎其商業模式變革。

在滴滴的運營模式中,租車公司是避不開的一環。由於司機隊伍不斷擴大,滴滴在全國各地的監管需要依靠當地的汽車租賃公司。據36氪報道,滴滴司機的收入被租賃公司抽走了“大頭”,演變爲滴滴幫租賃公司“養”司機。

如果滴滴有了自己的車,那就可以拋開租車公司這一環。

不過,目前爲止,滴滴尚未透露和造車相關的細節。“滴滴造車的模式應該會更‘輕’,”汽車行業分析師陳東認爲,“因爲他們的主營業務還沒有穩定盈利,無法爲造車貢獻大量資金”。

與此同時,在自動駕駛領域滴滴也做了長線佈局。2016年,滴滴開始組建自動駕駛研發團隊,隨後在美國加州設立首家海外AI實驗室。2018年,滴滴將自動駕駛部門升級爲獨立公司沃芽科技。2020年5月,滴滴自動駕駛公司拿到了投資巨頭軟銀願景基金領投的5億美元。

在某外資主機廠產品經理徐正看來,滴滴造車的發展路徑很清晰,“短期有運力支撐,長期目標是‘拿掉’司機,走全自動駕駛路線”。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部分採訪對象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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