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栋上海老房子没人敢碰,就连河道整治都要绕着走,这么牛?真相是…
河道整治本是件好事
但家住在浦江镇建新村5组13号的
村民蔡先生却高兴不起来
最近,蔡先生向小坊反映
自家门口的河道满是垃圾,又脏又臭
好不容易等来了河道整治
施工队却从他家门口绕开了……
不仅如此,还筑起了一个土坝
这个新的土坝和东面原有的一个土坝
将蔡先生家门口的河道
圈成了一个死水潭
让本就污染严重的河水,变得更加脏臭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坊记来到现场后,看了一下周边环境。发现蔡先生家的房屋较为老旧,屋前是晒谷场和破损的围墙,而支撑场地和围墙的梁就在河道里。也就是说,河道一旦施工,围墙极易坍塌,存在安全隐患。
求助人 蔡先生:
为什么绕开我们?就是这个房子容易坍塌,他们给我的回应就是没办法解决。我们只要一个承诺,保证安全就可以了,你怎么做我都支持,但他不给我们承诺。
为此,坊记找到了建新村村委会,村委会书记表示蔡先生此前要求“村里面出个承诺书,保证房子不受影响”,但他们没法百分百打包票。
建新村村委会书记 王育良:
我们村里面也没有这个权利,因为建设方不是村里。肯定要经过镇水务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过来看。村里面只能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把几个部门召集起来,给他们写这个协议。
村委会表示,他们之前与蔡先生多次协商未果。因此只能先在蔡先生家西侧10米河段设置堤坝,防止该户房屋水土流失。然后在不影响该户房屋的情况下,对西侧河道先行施工,等协商一致后,再对其余河段进行施工。
采访中坊记还了解到,这条河道多年来一直面临着堵塞侵占的问题,蔡先生房屋南侧红线外现有5米为私设场地,其中2米是集体通道,3米是侵占河道的场地和围墙。
搞了半天,蔡先生担心的
岌岌可危的围墙和场地
都属于违法建筑……
而根据村里的说法
河道整治之所以绕开他们家
主要是考虑到施工可能会影响
他们一家人的安全
建新村村委会书记 王育良
该户人家的房子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那时候造的房子,结构、用材都比较差。然后原房屋的红线外就是一条泥泞的小路,推开门就是河道,他也是为了房屋地基的安全,还有家里老人小孩的安全,做了地基的加固,砌了围墙。
也就是说,由于房屋临河,蔡先生建立这道"防线",主要还是基于对家人的安全考虑。
但不管什么理由
这终究还是违法建筑
那么20多年过去了
政府部门为何迟迟不拆呢?
对此,村委会书记解释,2016年闵行区浦江镇进行拆违工作时,他们就来这勘察过现场。“一是机械设备进不去;二是对围墙场地拆除的话,会影响他的房屋地基;三是没有针对动迁、房屋加固资金的政策支持。所以当时村委会会同几个部门,对这户人家采取了暂缓拆除的处理。”
随后,坊记来到了浦江镇水务管理站。水务管理站表示他们将联系有关单位,制定相关的施工方案,尽可能减少对蔡先生家的影响;同时,也将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完成河道的整体整治。
浦江镇水务管理站副站长 潘元淼:
在水务站、浦江镇房调委、建新村村委的见证下,由我们的施工单位,给蔡先生提供一个协议书,尽可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对房屋的影响。
在这过程中,我们会结合工程实施情况,对之前未拆除的围墙和门头进行拆除。然后布置新栏杆和新的防汛通道,保证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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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难!上海阿婆为过户自己的房子,连丈夫女儿生前婚史都被扒!但是…
上海奉贤的陆阿婆今年75岁
老伴6年前不幸去世了
由于两套房子的房产证
只有丈夫一个人的名字
于是阿婆想把产权人变更成
自己和两个儿子
可让陆阿婆没想到的是
因为丈夫和女儿的一段过去
跑了整整三年都悬而未决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老人如何才能
把自己和儿子的名字
加到房产证上呢?
想通过公证方式过户
却发现障碍重重!
据了解,陆阿婆和丈夫育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已患病去世,两个儿子一个患有精神疾病,另一个患有肥胖症,身体也不好。
考虑到自己和两个儿子的未来,陆阿婆打算通过公证的方式,把两套房屋的产权人变更为自己和两个儿子。
但让阿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办理这个公证时,女儿去世前一段短暂的婚姻、以及老公60年前在贵州的那一段婚史,都被翻了出来……
这两件事
使得产权人不仅没法变更
甚至还成了
办理公证手续中存在的障碍!
老伴竟在贵州
有过一段婚史!
陆阿婆告诉记者,老伴早先在贵州有过一段婚史,这段婚姻属家里包办,据称对方是地主家的小姐,但杨先生并不愿意,后来没过多久就离了婚。
随后,杨先生远赴新疆从军,和陆阿婆认识后结为了夫妇。
但问题来了,尽管这段婚史非常短暂,但如果这段婚姻中有孩子,那么这个孩子或将成为房产的继承人。阿婆若要把房产证变更为她和自己的两个儿子,就意味着侵占了另外几个可能存在的继承人的权利。除非,她能够证明这几个继承人或对方放弃继承。
为此,上海奉贤公证处
受理了陆阿婆的公证申请
对上述问题展开调查
……
公证员希望老人能够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丈夫杨先生在贵州亲戚的联系方式等以便调查,但老人表示,丈夫的亲戚及女儿前夫的联系方式,自己都没有。
老人还补充道:丈夫在贵州的婚史很短暂,也向自己坦白过“在那段婚史期间并未育有孩子”。而自己的女儿在去世前,也有过一次婚姻,但也没有孩子。
由于上述两件事老人都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公证的事就被搁置了下来,三年了都没有进展。
目前,陆阿婆上有102岁的老母亲要照顾。下有两个患有残疾的儿子,处理公证的事宜已耗去了她不少精力。
重启调查后
公证人员这么处理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家庭条件困难,奉贤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时隔三年后重新启动了调查。今年4月初, 多位公证员和调查员开始分头跟进核查工作。
经过前往公安部门、档案馆、杨先生生前单位等地进行的大量走访调查,公证处人员最终查实,陆阿婆已故的女儿未曾有生育。
办理该案的公证人员认为,根据材料可以判断杨先生在贵州的这段短暂婚姻中确实没有子女,但判断归判断,杨先生是否有生育过孩子仍未有确凿的证据,万一他有子女,对方今后来上海主张自己的继承权该怎么办?
最终,上海奉贤区公证处决定,让陆阿婆签写了一份承诺书:如果老伴杨先生在第一段婚姻中育有子女,且对方今后要来主张丈夫杨先生遗产的权利,那么该他人继承的份额,陆阿婆应予以返还。
今年7月1日,公证员来到陆阿婆家,说明情况,请陆阿婆签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