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65頁PPT”男主張某峯因侵犯隱私被行拘6日

張某峯用技術手段恢復女方微信聊天記錄,且發至微信朋友圈和女方母親及女方未婚夫母親。

浙江台州臨海市公安局近日偵破一起侵犯隱私案件。

一男子因情感問題發生糾紛,用技術手段恢復女方微信聊天記錄,且發至微信朋友圈和女方母親及女方未婚夫母親,構成侵犯隱私,被行政拘留6日。

澎湃新聞4月16日從台州警方人士處獲悉,事發後,警方在杭州將該男子抓獲,因涉嫌侵犯個人隱私,其被行拘6日。

稍早前,網傳一份由臨海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書顯示,現查明3月21日23時許,違法行爲人張某峯與被侵害人項某醒因情感問題發生糾紛,遂用技術手段將項某醒手機內的微信聊天記錄恢復,後將部分微信聊天記錄發送至微信朋友圈、項某醒母親及項某醒未婚夫母親。違法行爲人張某峯的行爲已構成侵犯隱私,且情節較重。

以上事實有違法行爲人張某峯的陳述和申辯、被侵害人項某醒的陳述、證人證言、歸案經過、接受證據清單、身份信息等證據證實。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臨海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臨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該行政處罰書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決定給予張某峯行政拘留6日的行政處罰。

該份行政處罰書蓋有臨海市公安局的印章,落款時間爲2021年4月8日,有被處罰人張某峯簽字及手印。

4月16日,前述台州警方人士證實,該行政處罰書屬實。

記者:廖豔 朱敏駿

責任編輯:武曉東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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