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泄密事件多發?機關單位應加強對工作人員使用智能終端設備、網絡社交媒體等的保密管理。昨天(4月16日)上午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保守國家祕密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提出,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工作人員使用智能終端設備、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社交媒體和互聯網存儲服務等的保密管理,不得在互聯網以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祕密。

即使是在機關、單位使用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移動終端等辦公信息設備,也得繃緊“保密”這根弦。條例要求,嚴格區分涉密信息設備和非涉密信息設備,實行分類管理。涉密信息設備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要求,由機關、單位統一採購、登記、標識、配備,不得將涉密信息設備接入互聯網以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不得使用非涉密信息設備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祕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存儲介質等。

條例要求,互聯網以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運營商、服務商應當建立信息發佈審查、網絡信息安全保密投訴和舉報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保密審查規範,發現發佈或者傳輸國家祕密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或者停止提供服務,並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涉密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及時向有關機關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高枝)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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