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晚,證監會就“不受理不審覈前官員突擊入股的IPO公司”傳言做出澄清和解釋。 

證監會稱,近日個別媒體有關“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投資入股擬上市企業的,證監會一律不予受理,已受理的暫停審覈”的報道內容不實。對於涉及系統離職人員投資入股的IPO申請,證監會均正常受理,並嚴格依法推進審覈複覈程序。

4月18日,據自媒體報道,監管層在近期內部下發通知,要求對證監會前官員和前發審委委員直接或通過參與發起基金間接投資的IPO項目進行重點核查,需說明這批特殊身份股東具體的參股和持股情況以及合理性,並要求提供詳細的資金來源等證明。

上述報道還稱,監管目前已經暫時叫停了存在這些特殊股東的項目,換言之,凡待申報IPO企業中存在有證監會前官員或前發審委員入股的企業,其IPO申請將暫緩不予受理,已申報企業則暫停推進。

證監會稱,正在全面排查在審企業,對存在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情形的,加強覈查披露,從嚴審覈把關,同時正抓緊補齊制度短板,系統規範離職人員入股行爲。

證監會表示,一直以來,證監會始終注重加強對突擊入股、利益輸送、“影子股東”、違規代持等行爲的監管規範。一是在股東信息披露覈查過程中,要求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專項報告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情況;二是對存在此類情形的,組織相關證監局開展廉政覈查,發現違法違紀行爲的嚴肅處理;三是加強審覈註冊人員的廉政監督,嚴格落實不當說情報備等制度,重點關注系統離職人員;四是建立內審複覈機制,對相關企業的審覈工作強化內審監督,確保審覈過程公平公正、依法合規。

證監會稱當前正在研究制定禁止系統離職人員不當入股擬上市企業的制度規定,有針對性採取加固措施,紮緊扎牢制度籠子。一是明確不當入股情形,重點盯防利用原公權力謀取投資機會、入股過程存在利益輸送等行爲;二是人員離職前進行專門談話提醒,要求做出不得違規入股的書面承諾,研究離職人員入股禁止期要求;三是制定專門審覈指引,強化發行審覈中對系統離職人員不當入股的靶向監管,發現涉嫌違法違紀的,及時移送、從嚴處理;四是完善內審監督複覈程序,嚴格執行公務迴避、與監管對象交往報告等制度規定。

“證監會依法審覈,怎麼能幹違法的事呢?必須闢謠!審查合規了,就延長鎖定期,有違法犯罪就移交司法機關。”華泰聯合前資深保薦代表人王驥躍表示,前官員入股擬IPO公司,證監會要覈查,要披露,要確認是否有違法,規章制度在研究中,但暫停受理不讓上市是無法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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