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我要的菜裏面只放鹽就好了,不要放味精啊!”

“你家還在喫味精啊?味精喫多了會致癌的。”

“味精是化學物質合成的,是有毒的。”

“加熱以後的味精會對身體不好,不能喫!”

……

這些都是不少人在喫飯或者是閒談的時候,會聽到的一些話,對於味精,大家衆說紛紜,在有的人看來,味精就是對人體有害的,喫多了就會患上癌症。但是在有一部分人的眼裏看來,味精其實和日常生活中喫的其他調味料並沒有太多的區別,喫多了患上癌症完全就是屬於無稽之談。那麼味精到底對人體有沒有害處呢?會不會真的致癌呢?

其實啊,味精的主要成分是穀氨酸的鈉鹽,也就是組成蛋白質的基本成分之一。而味精的鮮味也主要得益於穀氨酸鈉本身帶來的強烈的肉類鮮味,以及略帶甜味或鹹味。而且科學家們早就研究過味精的安全性,世界衛生組織早就已經把它歸入“最安全”的調味料類別裏面了。一般一個成年人每天要喫幾十克蛋白質,其中就含有大量的穀氨酸,而味精作爲調味品,大多數人每天通過它攝入的穀氨酸,幾乎都不會超過 1 克,所以對人體是根本沒有多大傷害的。

那又有人會提出疑問了,既然說食用味精對人體沒有害處的話,那爲什麼一般味精的包裝袋子上都寫着有“請在出鍋前放入”類似的提示呢?是不是這個意思就是說,味精只有在不加熱的情況下才是健康的,而加熱以後的味精就十分容易致癌呢?

大家常常能聽到的一種說法就是,味精中的穀氨酸鈉在高溫環境下會形成焦穀氨酸鈉,焦穀氨酸鈉不僅會導致味精的鮮味變得很低,而且還具有一定的毒性,是致癌物質。但是,經過科學家們的實驗研究發現,焦穀氨酸鈉能提高人的記憶力,並且也不是致癌物質。之所以在不少的味精包裝袋上可以看見加熱後在放入的提示語,也是爲了保障味精對菜餚的新鮮度,起到一個建議提示的作用,所以並不用擔心味精在加熱後就會致癌。

但是,凡事也都有一個“度”,日常將味精作爲調味料來說,確實是沒有什麼危害的,也不會導致人體患上癌症。但是,大家要知道任何東西過量食用,都可能會對身體造成不好的影響,而味精同理也是一樣,喫多了對身體可能也會帶來一定的傷害。味精說明白了其實就是穀氨酸的鈉鹽,所以它和大家日常食用的鹽一樣,都是含有鈉的。但是大家也都知道,食用過量的鈉對身體是十分不健康的,所以一般人如果食用過多的味精就會讓人感到口渴,還容易導致高血壓的發生。

而且此前的一項研究調查報告還指出,如果食用過多的味精的話,就會導致人體血液中的穀氨酸含量會升高,會妨礙鈣和鎂的吸收,可能會出現短時間的頭痛、噁心等症狀。那麼一天到底喫多少,纔算是健康的呢?歐盟食品安全局在2017年發表聲明稱:食用味精最大限額要設爲每天每公斤體重30毫克,其實根據要求換算下來,也就相當於60公斤重的成年人每天攝入上限是1.8克,一般只要在這個範圍內都是正常的,所以自己日常中把握好度就可以放心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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