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鄭愷公司被強制執行3300萬”悄然登上微博熱搜,並迅速霸佔熱搜榜單第一。

熱搜緣起一條執行消息。天眼查顯示,4月26日,上海獵豹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上海獵豹”)新增一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爲3300萬元,執行法院爲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工商信息顯示,上海獵豹成立於2016年10月,註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爲丁晶。鄭愷爲該公司最大股東及最終受益人,持股比例達90%。

截至下午5點30分左右,該微博話題的閱讀量已經達到2.9億,討論量達4.4萬。

目前,鄭愷方面對於這一消息尚未有所回應。

緣起合同糾紛

此次鄭愷旗下公司被強制執行,和北京光線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線傳媒”)與上海獵豹之間的合同糾紛有關,且最早可追溯至2019年。

天眼查顯示,彼時,由於存在合同糾紛,光線傳媒作爲申請人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上海獵豹價值人民幣4139萬元的財產進行保全並提供了相應擔保。

2019年12月11日,北京東城區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凍結上海獵豹名下賬戶內的存款人民幣4139萬元,如存款不足,查封或扣押其相應資產。

此後,於2020年4月16日和6月9日,該案件兩次開庭,並於同年7月13日結案。不過,由於該案件是以調解方式結案,所以並未對外公開具體案由。

從現在公開的強制執行要求來看,自去年7月結案後的9個月內,鄭愷方面未能湊齊款項,還清欠款。

這件事情曝光後,不少人將鄭愷冠上“老賴”之名。

對此,有不願具名的行業內律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法律上的“老賴”是指“失信被執行人”,根據法律規定,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因此,以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鄭愷尚未被發現存在上述情形,因爲還不能稱之爲‘老賴’”。該律師指出。

明星投資頻翻車

如今,明星自己做老闆已經不是新鮮事。《國際金融報》記者注意到,鄭愷也投資了不少公司,且在多家公司擔任高管職位。

天眼查顯示,鄭愷在17家公司(含註銷)有任職,其中在16家企業擔任股東,爲6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此外,他擁有36家公司的實際控制權(含註銷)。

與鄭愷一樣,娛樂圈內不少知名演藝明星在完成初期的基本積累之後,開始轉戰商界。

曾出演《少年包青天》公孫策一角的任泉就是成功轉型的明星代表。據記者瞭解,任泉在離開娛樂圈後,便開始了商業投資之路。

2014年7月,在任泉的撮合主導下,與李冰冰、黃曉明共同出資組建了風險投資機構Star VC。該機構成立以來,先後投資了人人快遞、韓都衣舍、堅果G1影院和秒拍等。此外,其還投資了理想汽車、簡普科技、創夢天地等上市公司。有調查記錄顯示,任泉成功登上《中國頂級投資人排行榜TOP50》,他的名次是在35位,甚至比王健林之子王思聰的排名都要靠前。

然而,並不是所有藝人都能成爲像任泉那樣的投資能手。天眼查顯示,與鄭愷有關企業的周邊風險高達374條,其中有70條爲高風險。

近日,曾經的“靖哥哥”李亞鵬時隔許久再次走入公衆視野。據悉,因爲拖欠4000萬到期債權多年遲遲不還,李亞鵬被告上法庭,並因爲一直未履行判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成爲“老賴”。今年3月16日,法院對李亞鵬及其兄弟做出終審判決,要向對方支付4000萬元外加利息。對此,李亞鵬稱:“我們已無路可走,你們需要我怎樣都可以,需要我下跪都可以。”

對於明星投資頻翻車的問題,上述律師告訴記者,作爲公衆人物,明星藝人有一定的公衆影響力,應該起到積極正面的作用。“陷入經濟糾紛會影響到自己的公衆形象,明星藝人應該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

值得一提的是,由鄭愷主演的電影《超越》已經宣佈6月12日上映,鎖定端午檔期。鄭愷的負面事件是否會影響電影的上映和表現還得打上一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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