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月起部分先進製造業納稅人可申請增量留抵退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發佈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時符合五個條件的先進製造業納稅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後納稅申報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這五個條件分別是:增量留抵稅額大於零;納稅信用等級爲A級或者B級;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政策。

總檯央視記者 田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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