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法斂財超20億,黑惡勢力終覆滅!

今天(5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一篇題爲《爲黑社會性質組織“開綠燈”、撐場面、當員工,鄭琦涉黑勢力覆滅,背後“保護傘”被除》的專題文章,對長期盤踞廣西的鄭琦涉黑勢力進行了曝光。

據報道,這夥黑惡勢力的罪行極其嚴重:攫取鉅額經濟利益,非法斂財達人民幣20億元以上;以黑護商,利用黑惡勢力打擊競爭對手、剷除障礙;以商養黑,購買汽車、快艇等作案工具,組織手下成員吸毒等;官商勾結,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超900萬元……這些行徑不僅嚴重損害了社會風氣,也危及了民衆的切身利益。

2020年11月,廣西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3項罪名,分別判處鄭琦等31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至一年不等。一審宣判後,鄭琦等27人提出上訴。今年2月,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中對鄭琦等26人的定罪部分;撤銷一審判決中對陳武漢的量刑部分;判處陳武漢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股黑惡勢力背後,有多名國家公職人員的影子。他們自甘墮落,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不僅背叛了組織和人民的重託,也讓自己陷入了罪惡的深淵。

經查,在鄭琦一夥的“圍獵”下,廣西合浦縣山口鎮黨委原副書記陳祖賢、鎮政府原副鎮長梁彥龍、山口村原黨支部書記陳武漢等多人甘願爲其所驅使。他們濫用手中的權力,爲鄭琦一夥在徵地拆遷中獲得了諸多不合理的便利。

這些公職人員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獲得了大量不法收益。經查,2003年至2019年,鄭琦向9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人民幣914.3萬元。其中,412萬元進入了曾先後任合浦縣財政局局長、北海市財政局副局長的徐錫勇的口袋。這些賄賂款,正是徐錫勇爲鄭琦所在公司申報項目補貼資金、地方債券資金等提供幫助的好處費。

這些非法交易損害了國家與民衆的利益,涉事幹部必然要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近年來,在全國各級單位的掃黑除惡行動中,不僅有諸多黑惡團伙被一網打盡,也有不少官員被查。

2020年3月27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任銳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任銳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大額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羣衆紀律,包庇縱容涉黑人員犯罪活動,爲涉黑人員謀取政治、經濟利益,充當涉黑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落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大決策部署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製作及使用虛假身份證件。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企業用電審批、工程項目承攬、工程資金結算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其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2021年3月25日,江西省發改委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周光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經查,周光華違反政治紀律,爲謀求個人職務晉升,搞政治攀附,對抗組織審查,串供並指使涉案人員外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爲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將本人應當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羣衆紀律,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市場經濟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要鞏固掃黑除惡的成果,避免死灰復燃,就必須將這些隱藏在幹部隊伍裏的害羣之馬清除出去——“打傘破網”,還需久久爲功。

責任編輯:賈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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