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根據《江西省省直部門實有賬戶資金定期清理工作方案》部署,江西省財政廳於日前啓動2021年省直部門實有賬戶資金覈查工作,以進一步盤活存量資金,加大資金統籌力度。

按照“資金全覆蓋、單位全覆蓋”要求,江西省財政廳抽取36家預算單位開展上門重點核查。覈查範圍爲單位在金融機構開設的所有銀行賬戶存量資金,包括基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資金,重點關注對未按規定列入年初部門預算、違規從零餘額賬戶轉入、已列入年初部門預算的各類收入中結餘和結轉一年以上的資金等實有資金嚴格執行覈查,必要時可延伸覈查。

覈查發現的以下五類資金將全部收回省財政:未按規定列入年初部門預算的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等資金;已列入年初部門預算的各類收入中結餘和結轉一年以上的資金(事業單位的經營收入,結轉二年以上的);除質保金、押金、食堂代保管資金外,結轉二年以上確實無法清算的暫收款項;違規從本單位零餘額賬戶轉入的資金;審計等監督執紀部門發現的應上繳省財政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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