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一批次進口啤酒不合格

新京報訊 (記者 趙方園)5月10日,新京報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上了解到,近期,市場監管部門對23大類378批次樣品進行抽檢,檢出不合格樣品20批次,其中涉及一款酒類產品。

公告顯示,黑龍江省哈爾濱潤途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天津盛世祥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口的、PrJSC 《ABINBEV EFES UKRAINE》,03150,Ukraine,Kyiv,30-v,Fizkultury str.生產的布隆奇小麥啤酒(原產國:烏克蘭)。產品未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示“切勿撞擊,防止爆瓶”警示語,屬於警示語標識不符合規定問題。

對此,新京報記者聯繫了天津盛世祥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不合格產品已有專人負責解決。

公開資料顯示,國家標準《GB4927-2008 啤酒》標準8.1.1規定:“用玻璃瓶包裝的啤酒,還應當在標籤上、附標或外包裝上印有‘警示語’——‘切勿撞擊,防止爆瓶’”。

此外,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記者 趙方園

圖片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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