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规模达2亿人左右,撑起了“零工经济”新业态,包括外卖配送、快递员、主播、甚至密室设计师等岗位。更灵活的就业,让许多人有了补充收入的渠道。最近,平台对从业者如外卖骑手的管理制度、平台是否应负责从业者的社保等,再次引起多方热议。(21世纪经济报道)

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支撑起了零工经济的蓬勃发展。之于此,还有另一种表述,那就是“非正式用工”。既然是“非正式”,那么必然就有模糊性、不确定性,也必然更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到底是受雇还是自雇,能不能享有社保等福利保障?诸如此类的根本性追问,体现在个案中,往往表现为个体的困境。

现实中,所谓的“灵活就业人员”,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一,就是有着清晰的自我认知,明确知晓自己属于“非正式雇佣人员”,是不享有企业福利保障的;还有一类,就是自以为是“员工”而其实是“零工”,他们被置于“劳务派遣”等巧妙的制度安排下,糊里糊涂就被剥夺了享受企业社保的权利。后者,通常是维权案件的主要构成人群。

从理论上说,“灵活用工”与“灵活就业”是双方各取所需、互惠互利的,然而从实践反馈来看,“零工经济”却在很多时候演化成了一方对另一方的利益蚕食,甚至表现出极强的负外部性,给全社会都造成了“扰动”。为此破题,很难从固有的法律制度中求解,也很难诉诸于市场自发博弈达致新的平衡。而只能寄希望于一套更具专门性和适应性的新的社保制度的出炉。这种新的制度,在框架设计充分考虑到了“零工经济”的特殊性,同时也应当是强制的、刚性的。

新的用工模式,需要新的制度配套。只有实现了社会保障对灵活用工者的全覆盖,才可最大程度趋利避害,实现新用工形态的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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