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能源局王大鵬:應推動可再生能源和交通行業融合發展

記者 | 侯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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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發展需要不斷創新發展模式,與其他產業進行融合發展和多元化開發利用,特別是交通行業與可再生能源融合發展。”

5月12日,在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舉行的交通能源轉型產業研討會上,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作出上述表述。

王大鵬指出,中國可再生能源將步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進入大規模、高比例、低成本市場化發展的新時代。

截至2020年底,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規模達到9.3億千瓦,佔總裝機規模的42.2%。其中,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已連續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但隨着可再生能源發展壯大,制約可再生能源的土地消納問題日益突出。

王大鵬認爲,交通行業與可再生能源融合發展,既有利於進一步拓展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空間,也有利於推動交通能源低碳轉型,共同爲實現雙碳目標做出貢獻。

王大鵬建議,從三大方面推動可再生能源和交通等行業的融合發展。

首先,加快新能源和交通等融合發展項目的推廣應用。

“十四五”期間,新能源應堅持集中式與分佈式並舉,就地利用與外送消納並舉的方式。當前土地因素已經成爲制約新能源發展,特別是在中東部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服務區、加油站等區域具有大量可利用的土地資源,具備開展“光伏+”等新能源分佈式開發和就近利用的有利條件。

其次,推進電動汽車的融合發展,是破解當前新能源消納問題的重要措施。

王大鵬認爲,未來隨着電動車汽車應用進一步擴大,電動汽車功率將十分可觀,通過管理將分散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進行整合,通過市場交易,促進可再生能源與電動汽車充換電匹配,實現車電互聯,將提高新能源發展,也將大大提高交通領域的新能源佔比。

最後,探索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制氫的利用。

王大鵬表述,氫能作爲零碳清潔的能源載體,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氫,不僅是清潔制氫的重要路線,且是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和大規模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措施。

王大鵬稱,“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持續降低,可以探索可再生能源發電制氫的產業發展,推廣燃料電池在工礦區、港區、船舶重點產業園區的示範應用,提高交通領域的綠氫比例。在現代化工產業基礎較好的地區也可以重點開展能源化工綠氫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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