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上海鯨乖乖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月11日新增4條限制消費信息,限制消費人員爲該公司法人代表、執行董事張恆,關聯案件案號分別爲(2021)滬0112執5025號、(2021)滬0112執5023號、(2021)滬0112執4421號、(2021)滬0112執4422號,涉及案件均爲勞動合同糾紛。

裁判文書網顯示,去年上海鯨乖乖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4名員工錢某、王某、袁某、劉某起訴,要求賠償在該公司工作期間的正常工資、加班費等,並要求賠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最終法院判決4名員工勝訴,賠償金額合計87777元。

不過截至目前,上海鯨乖乖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並未履行給付義務,因此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具體包括限制該公司及法人代表張恆乘坐飛機、高鐵,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等。

此外該公司還有2條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法院爲上海閔行區人民法院,失信原因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紅星新聞記者 盧燕飛

責編 任志江 編輯 鄧凌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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