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洪安鎮政府接到羣衆舉報,在新田溝村寄存巖組一溝邊隱祕地種植有類似罌粟的植物。

該鎮政府立即組織平安辦、派出所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經比對,確認該植物爲毒品原植物罌粟,當場對77株罌粟進行剷除。

“我國對罌粟的種植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嚴禁私自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無論出於什麼用途,不論數量多少都涉嫌違法甚至犯罪,種毒違法、種毒必鏟、種毒必究!”

剷除後,洪安派出所民警和平安辦工作人員還對附近的羣衆開展了禁毒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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罌粟果實中含有嗎啡、可卡因等物質,過量食用極容易致癮,它是鴉片、嗎啡、海洛因等毒品的重要原材料,也是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該類原植物的種植有明確的管制規定。

提醒:

家有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請自動剷除,爭取寬大處理。羣衆發現親屬或他人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請積極勸阻,並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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