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落款和公章爲“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一份《信息公開申請告知書》在網上引發廣泛關注。這份紅頭文件用句重複,落款和內容自相矛盾。一時間,網絡“吐槽”調侃不斷,許多聊天羣將其作爲笑談轉來轉去,涉事部門顏面掃地。 

網傳紅頭文件

今年4月29日,有長沙市民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網絡流傳的《信息公開申請告知書》的落款和公章爲“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文中卻稱“本機關不是您所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建議您向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信息公開”,並且將“本機關不是您所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重複了兩遍。前言不搭後語,乍看不知所云。如此“毀三觀”的紅頭文件,着實讓人哭笑不得。 

根據調查情況,上述《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系長沙某樓盤業主向湖南湘江新區國土規劃局申請信息公開,由湘江新區國土規劃局於5月13日製作和出具的。根據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授權,湘江新區國土規劃局以該局名義並使用“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專用章”等公章辦理信息公開等工作。本次辦理過程中,經辦人和相關責任人工作不細緻、不認真,以至於出現嚴重工作失誤。

一份政府紅頭文件,其起草、審覈、籤批和發佈流程,各個環節理應都有嚴格規範。上述“奇葩文件”在辦理中,但凡有一個環節能夠堵住差錯和漏洞,都不至於鬧出如此“烏龍事件”。流程環環相扣,規範卻層層失守,表明發文部門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辦文發文制度和流程存在較大漏洞,內部把關監管機制不夠健全,並且部分工作人員責任心缺失,對待工作不認真。這起“烏龍事件”,對政府部門公信力造成較大損害。 

紅頭文件,一頭連着政府,一頭連着羣衆,容不得半點兒戲。目前,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湘江新區國土規劃局已下發內部通報,對相應責任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將按照紀律要求,啓動問責程序。對這起“烏龍事件”的處理,決不能止於找幾個辦事員“頂罪背鍋”,還應從改進工作作風、完善工作制度、理順工作機制等處着眼,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認真整改。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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