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寧波樓市出新規:這類住房自拿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限售5年

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21日電 據寧波市人民政府網消息,21日,寧波市住建局發佈關於明確在住房徵收貨幣補償安置工作中執行限購限售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提到,市六區內國有土地上住房被徵收人,以及集體土地上住宅被拆遷人以無房家庭名義優先認購新建商品住房的,所購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限售5年。

通知稱,寧波市海曙、江北、鎮海、北侖、鄞州、奉化區(以下簡稱“市六區”)內國有土地上住房被徵收人,以及集體土地上住宅被拆遷人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應當申請家庭住房情況覈查,並提供2014年10月1日之後簽訂的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或2016年7月13日之後簽訂的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安置協議。憑同一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或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安置協議,在市六區已有兩次及以上購買住房網籤記錄,且所購房屋面積超過被徵收住房面積兩倍的,該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或拆遷貨幣補償安置協議不得作爲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的依據。

通知規定,寧波市六區內國有土地上住房被徵收人,以及集體土地上住宅被拆遷人以無房家庭名義優先認購新建商品住房的,所購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限售5年。

寧波市住建局指出,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之前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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