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有資產監督整改不力,市人大可依法質詢

今天(21日)下午,市十五屆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

《決定》明確,市人大常委會每年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於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綜合運用執法檢查、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法定監督方式,履行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責。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國有資產監督工作五年規劃對屆內國有資產監督工作做出統籌安排,制定年度監督工作計劃予以具體實施。

根據《決定》,市人民政府應當做好市人大常委會國有資產監督中提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對整改不力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市人大常委會可以依法開展專題詢問、質詢和特定問題調查,可以根據審議和監督情況依法作出決議。

開展國有資產監督,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應該重點關注哪些內容?按照《決定》規定,比如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收益管理等情況;規範國有資本運作,強化國有產權交易監管等情況;履行社會責任,服務保障社會民生重點領域情況;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特別是尚未整改或者正在整改的問題、體制機制性問題以及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等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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