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省委原常委張琦名下深圳房產被拍賣,起拍價5617萬元

5月24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證實,法院即將拍賣海南省委原常委張琦名下深圳一處房產,追繳其違法所得。

澎湃新聞在京東網絡司法拍賣平臺看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5月13日公告,將於2021年6月21日10時起至2021年6月22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第一次拍賣深圳市南山區恆裕濱城花園二期3座A單元40A房。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步公佈的網絡詢價報告顯示,在執行(2021)粵01執313號,申請執行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被執行人張琦追繳違法所得一案中,委託網絡司法平臺對張琦名下/所有的深圳市南山區恆裕濱城花園二期3座A單元40A房進行網絡詢價。

澎湃新聞撥打拍賣公告公示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電話,該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被執行人張琦即此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的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

據新華社報道,2020年12月3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受賄案,對被告人張琦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張琦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琦利用擔任海南省三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三亞市委副書記、海南省儋州市委副書記、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長、儋州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海口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個人和單位在土地開發、項目承攬、工程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07億餘元。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張琦的行爲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張琦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此次拍賣的深圳市南山區恆裕濱城花園二期3座A單元40A房起拍價5617.5364萬元,保證金600萬元。

京東網絡詢價報告顯示,深圳市南山區恆裕濱城花園二期3座總樓層46層,拍賣標的位於40層,朝向東南,戶型爲4室2廳2衛,單價爲17.8499萬元,總價4082.6226萬元;網絡絡詢價結果有效期至:2022年04月27日 。

阿里網絡詢價報告顯示,深圳市南山區恆裕濱城花園二期3座A單元40A房單價爲29.4296萬元,財產參考總價爲6731.1381萬元。

工商銀行網絡詢價報告顯示,該標的物單位面積價格26.4028元,參考財產價格6038.8484萬元 。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的不動產權資料電腦查詢結果表顯示,該標的物建築面積228.72平方米,不動產證號爲粵(2017)深圳市不動產權第0180287號,登記價316.9179萬元。登記時間爲2017年9月20日。

澎湃新聞注意到,該標的物權利人並非張琦本人,而顯示爲“深圳市銀海實業有限公司”。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人解釋稱,此次拍賣房屋系法院認定張琦涉及的贓物。

工商資料顯示,深圳市銀海實業有限公司由深圳市恆裕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持有約51%、49%股權。標的物所在的恆裕濱城小區的開發商爲深圳市恆裕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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