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崔璞玉

荷蘭海牙地方法院週三裁定,荷蘭皇家殼牌公司對氣候變化負有部分責任,並下令該公司減少碳排放量,爲油氣公司首次受到此類裁定。由於政府和投資者的審查趨嚴,油氣公司正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

該訴訟裁定,到2030年,殼牌公司必須使其碳排放量比2019年時的水平降低45%。相比該公司設定的目標,即到2030年將其排放量減少20%,法院裁定的目標要高得多。

2019年4月,包括“地球之友”和“綠色和平”在內的七個活動組織代表17200名荷蘭公民提起該訴訟。法院傳票稱,殼牌公司的商業模式對《巴黎協定》提出的目標構成威脅,“正在危害人權和生命”。

《巴黎協定》由聯合國195個成員國於2015年12月通過,其長期目標是將全球平均氣溫較前工業化時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並努力將溫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攝氏度以內。

人們普遍認爲,實施該協定對於避免不可逆轉的氣候危機至關重要。全球排放大戶們也面臨着巨大壓力,被要求設定與《巴黎協定》一致的短、中、長期排放目標。

殼牌公司表示將對這一裁決作出上訴。律師稱,該裁決有可能爲其它西方國家,尤其是歐洲國家的司法機關開創先例,使石油公司因其碳排放面臨新的法律威脅。不過荷蘭法院並未就公司如何執行這一命令,以及如何監督或執行其裁決作出規定。

地球之友指出,荷蘭皇家殼牌公司的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導致了氣候變化,對那些受其影響的人而言未盡到所謂的“注意義務”,而且未履行公司的人權義務。它要求法院強迫殼牌公司減少其碳排放量。

法院方面表示,殼牌沒有違反其減少碳排放的義務,但存在“迫在眉睫的違反”,因此對其設定了減排要求。殼牌在倫敦和海牙分別設有總部,這也是該案件在荷蘭審理的原因。

殼牌公司則辯稱,氣候變化是一個廣泛的社會問題,不宜要求一個私人團體來減少碳排放。該公司還表示,將在低碳能源領域投資數十億美元,包括電動汽車充電、生物燃料和可再生能源等。

環境組織對上述裁定表示歡迎。地球之友荷蘭分部律師考克斯(Roger Cox)稱,此案非常獨特,因爲這是首次有法官下令一家大型污染企業遵守巴黎氣候協定。

最近,各國政府和股東加大了對油氣行業的壓力。美國油氣巨頭埃克森美孚公司週三宣佈,經股東投票決定,至少從第一引擎(Engine No. 1)對沖基金中選出兩名候選人加入埃克森美孚董事會。第一引擎是一家小規模激進對沖基金,提倡可持續投資。

責任編輯:張玉潔 SF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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