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這些明星該還錢了

記者 | 鄒璐徽

代言的P2P平臺暴雷,明星是否應該追責?該如何追責?

繼監管層多次發聲表示,明星對代言暴雷P2P平臺負有不可推卸責任之後,日前,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新聞發佈會上談及網貸機構存量風險處置工作時,首次提到代言暴雷P2P的明星追責措施。

據介紹,截至3月末,存量業務尚未清零的停業網貸機構1387家,未兌付借貸餘額7161億元,比去年末減少79家、1046億元。其中,對已立案的999家機構,依法協調公安、司法等部門加快審理進度。

梁濤表示,將加快追贓挽損,依法追繳高管獎金和明星代言費、廣告費,並引入徵信系統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提高追償專業化水平。

此前,明星是否應該負責代言P2P暴雷責任一度成爲熱點話題。據有媒體曾統計,2015年至今,有至少30多位明星爲18家問題平臺站過臺,包括鑫琦資產、e租寶、中晉資產、紫馬財行、理想寶、團貸網、網利寶、有利網、愛投資、愛錢進等,涉及明星代言人包括黃曉明、郎朗、范冰冰、張鐵林、張涵予、唐嫣、胡歌、唐國強、王寶強、汪涵、杜海濤、楊迪等。

隨着P2P風險陸續出清,以上網貸產品明星代言人在投資人維權聲討中均身陷輿論風波。

但目前公開回應的明星寥寥無幾,且公開發聲多以道歉爲主。

其中,主持人汪涵以及乒乓球主教練劉國樑均曾因代言“愛錢進”暴雷登上微博熱搜榜單,汪涵團隊表示,對用戶“遭遇資金兌付困難感到十分痛心……也在盡最大努力,聯合相關部門督促平臺方解決”;劉國樑爲代言“愛錢進”道歉稱:“每個公民的財富都理應受到法律保護”。

今年開始,陸續有監管發聲提及明星代言人責任,但均未明確明星代言人的具體責任與追責措施。

1月29日,一則來自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喊話P2P代言明星的公告引起熱議。該公告提出,廣告代言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需配合開展網貸平臺清退工作,但該公告中並未明確,廣告代言人是否參與賠償。

4月22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2021年第二期風險提示,其中也短暫強調了明星代言人應當肩負的責任,也並未明確追責措施。

該風險提示表示,明星等公衆人物代言,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不得爲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不得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接受代言前,應當查驗所代言機構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所代言產品和服務是否內容真實、符合監管要求。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雖未有明星代言人被追繳代言費的公開信息,但在2021年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監管層在闡述相關工作之際曾提及追繳進度。

彼時,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表示,追贓挽損工作穩步推進,北京、廣東、深圳等地依法追繳明星代言費、廣告費、高管獎金取得一定成效。公安機關累計追繳涉案資產價值約86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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