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禾盛新材实控人涉11宗罪被判无期 控股股东股份遭轮候冻结

本报记者 茹阳阳 吴可仲 北京报道

白色家电复合材料提供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新材”,002290.SZ)一则实控人刑事犯罪被判无期徒刑的公告,引发市场关注。

5月31日晚间,禾盛新材发布《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相关内容显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已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判决: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17万元。

对此,禾盛新材证券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公司实控人已经被判刑,目前公司事务由董事会负责。实控人原本也不参加公司的具体运营管理,到现在两年多了,公司都是由董事会进行管理。”同时,禾盛新材方面表示,本次实控人被判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过,由于其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公司存在实际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涉及11宗罪

据上述公告,张伟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11个罪名。

对此,深圳中院作出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17万元的判决。

同时,由公安机关依法继续追缴张伟在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对相关被害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张伟依法退赔;依法继续追缴张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的违法所得,以及用于本案“套路贷”犯罪的本金并在依法赔偿被害人损失后予以没收;依法继续追缴张伟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被告人张伟本人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所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

此外,对于扣押在案被告人张伟的手机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对于已查封、冻结、扣押在案的属于张伟所有的财产,依法全部予以没收。

上述公告内容还显示,如张伟不服上述判决,可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

股份被轮候冻结

禾盛新材2020年年报显示,张伟为禾盛新材实控人,其通过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管”)间接持有禾盛新材7767万股股份,占禾盛新材总股本的32%。

引人注意的是,禾盛新材5月7日发布的相关公告显示,控股股东中科创资管所持的7767万股禾盛新材股份,于4月28日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期限为36个月。

其实,这已经不是中科创资管所持股份第一次被冻结了。

禾盛新材相关公告显示,中科创资管所持的7767万股股份,早在2019年1月就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冻结,并于2019年3月再次被淄博中院轮候冻结。此后,分别于2020年4月、2020年11月、2021年1月被杭州中院、深圳中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禾盛新材在相关公告中表示,公司无法获悉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和详细内容。

上述禾盛新材证券部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我们只是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方面获得的相关信息,但具体原因禾盛新材这边并不清楚,且禾盛新材目前没有应披未披事项和信息。”

业绩波动较大

此外,近年来禾盛新材股票简称经历了由“*ST禾盛”变更为“禾盛新材”。

禾盛新材2018年年报显示,其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披星戴帽”。

紧接着,容诚会计所对禾盛新材2019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0年7月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此后,容诚会计所对禾盛新材2020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禾盛新材、容诚会计所及公司律所表示,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于2021年4月20日,禾盛新材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重回“禾盛新材”。

值得一提的是,主营为家电用复合材料的禾盛新材,近年来业绩波动幅度较大。

Wind数据显示,禾盛新材2018年实现营收17.3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亿元,同比增长超25倍。而2019年,公司在营收同为17亿元水平情况下,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巨额亏损近12亿元,同比下降逾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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