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禾盛新材實控人涉11宗罪被判無期 控股股東股份遭輪候凍結

本報記者 茹陽陽 吳可仲 北京報道

白色家電覆合材料提供商——蘇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禾盛新材”,002290.SZ)一則實控人刑事犯罪被判無期徒刑的公告,引發市場關注。

5月31日晚間,禾盛新材發佈《關於收到實際控制人刑事判決書的公告》。公告相關內容顯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張偉已由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深圳中院”)作出判決:數罪併罰,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1217萬元。

對此,禾盛新材證券部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公司實控人已經被判刑,目前公司事務由董事會負責。實控人原本也不參加公司的具體運營管理,到現在兩年多了,公司都是由董事會進行管理。”同時,禾盛新材方面表示,本次實控人被判決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不過,由於其被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公司存在實際控制權變動的風險。

涉及11宗罪

據上述公告,張偉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11個罪名。

對此,深圳中院作出數罪併罰,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1217萬元的判決。

同時,由公安機關依法繼續追繳張偉在強迫交易、敲詐勒索、詐騙等犯罪中的違法所得,對相關被害人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張偉依法退賠;依法繼續追繳張偉因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等犯罪的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本案“套路貸”犯罪的本金並在依法賠償被害人損失後予以沒收;依法繼續追繳張偉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和被告人張偉本人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活動所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

此外,對於扣押在案被告人張偉的手機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對於已查封、凍結、扣押在案的屬於張偉所有的財產,依法全部予以沒收。

上述公告內容還顯示,如張偉不服上述判決,可向廣東省高院提出上訴。

股份被輪候凍結

禾盛新材2020年年報顯示,張偉爲禾盛新材實控人,其通過深圳市中科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創資管”)間接持有禾盛新材7767萬股股份,佔禾盛新材總股本的32%。

引人注意的是,禾盛新材5月7日發佈的相關公告顯示,控股股東中科創資管所持的7767萬股禾盛新材股份,於4月28日被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輪候凍結,輪候期限爲36個月。

其實,這已經不是中科創資管所持股份第一次被凍結了。

禾盛新材相關公告顯示,中科創資管所持的7767萬股股份,早在2019年1月就被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凍結,並於2019年3月再次被淄博中院輪候凍結。此後,分別於2020年4月、2020年11月、2021年1月被杭州中院、深圳中院、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輪候凍結。

禾盛新材在相關公告中表示,公司無法獲悉上述股份被輪候凍結的具體原因和詳細內容。

上述禾盛新材證券部人士也向記者表示:“我們只是從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方面獲得的相關信息,但具體原因禾盛新材這邊並不清楚,且禾盛新材目前沒有應披未披事項和信息。”

業績波動較大

此外,近年來禾盛新材股票簡稱經歷了由“*ST禾盛”變更爲“禾盛新材”。

禾盛新材2018年年報顯示,其被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容誠會計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於2019年5月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並“披星戴帽”。

緊接着,容誠會計所對禾盛新材2019年年報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並於2020年7月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

此後,容誠會計所對禾盛新材2020年度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同時,禾盛新材、容誠會計所及公司律所表示,公司不存在導致股票交易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情形。於2021年4月20日,禾盛新材撤銷“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重回“禾盛新材”。

值得一提的是,主營爲家電用複合材料的禾盛新材,近年來業績波動幅度較大。

Wind數據顯示,禾盛新材2018年實現營收17.3億元,同比增長21%;實現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0.6億元,同比增長超25倍。而2019年,公司在營收同爲17億元水平情況下,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則鉅額虧損近12億元,同比下降逾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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