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李文姬

今年海南省將繼續大力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據《海南日報》報道,近日,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公安廳聯合發出通知,海南省今年將繼續對購置新能源汽車予以獎勵,根據購車價格每臺獎勵6000至1萬元,獎勵總量不超過2.5萬輛。

根據上述通知要求,獎勵對象爲在海南省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並在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上牌的機動車所有人,包括個人和非個人用戶。

獎勵對象需滿足以下條件: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必須爲初次登記上牌車輛,並註冊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並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記上牌的車輛(含2020年12月購買並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記上牌的車輛);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新車申報獎勵的,車輛自初次登記上牌日期起兩年內不能過戶。

通知提到,按照新能源汽車購車價格分檔在充電、停車、通行、保險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獎勵。購車價格在10萬元以下的每輛獎勵人民幣6000元;購車價格在10萬元(含)-20萬元(含)的每輛獎勵8000元;購車價格在20萬元以上的每輛獎勵10000元。購車價格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金額爲準(換電式車輛購車價格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與開具給機動車所有人的電池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之和爲準)。新能源汽車獎勵總量不超過2.5萬輛,具體以獎勵對象通過“海南充電樁”手機APP提交申報材料的成功受理時間排序,先到先得。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9年3月,海南省政府正式對外發布《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標誌着海南成爲全國首個提出所有細分領域車輛清潔能源化目標和路線圖的地區。

今年2月,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曾印發《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2021年行動計劃》。其中提到,今年全省計劃推廣2.5萬輛新能源汽車。除特殊用途車輛外,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及更換的公務用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除保留部分應急車輛及新能源汽車無法滿足使用需求情況外,海南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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