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BA八進四比賽出現了爭議一幕:北大VS礦大第二場比賽,北大最後時刻本可以通過罰球絕殺對手,卻選擇了故意罰球不中,最終兩隊進入加時。

"有規則就不要去講道德"、"髒到家了"、"真是一點臉都不要了?"……一時之間,網絡上對於北大最後時刻故意罰球不中的行爲進行猛烈抨擊,#北大淘汰礦大晉級全國四強#直接衝上了熱搜。

來看看CUBA晉級四強的比賽規則,因爲CUBA一直沿用FIBA規則,所以這裏也引用裁判丁佳寧的微博,介紹一下FIBA的規則:

CUBA競賽手冊截圖

這恰恰適用這場北大與礦大的二番戰,"兩隊兩場比賽總得分"應該這麼算:第一場比分+第二場常規時間的比分。按照FIBA規則,第二場不該有加時,不該有加時,不該有加時。

那麼,就不難理解爲什麼礦大在75-77的時候,還想要兩罰全進得分,他們壓根不怕打平,打平=以5分分差淘汰北大。

但是爲什麼北大77-77的時候要故意罰丟?爲什麼77-77的時候,裁判讓比賽進入了加時?爲什麼技術代表喬龍升沒做阻攔?這些有悖於FIBA的規則。

在比賽結束後,組委會官方發文"賽前聯席會議已與雙方球隊確認規則:單場比賽需決出勝負"

按照這個思路,北大隻有進加時搏一下才有戲,或許真能最終贏個6分呢?(此前北大輸給礦大5分,本場比賽北大如果罰球取勝,那麼他們也只在第二回合贏礦大1分,兩場總分相加的話,北大還是輸了。)所以故意把球罰丟,強行拖比賽進加時,可以說是北大是利用CUBA賽前規則爲自己創造了贏球的機會。

在籃球場上,我們見過太多最後時刻落後2分,故意罰球不中搶籃板得分的情景,我們也見過最後時刻,並不是靠防守贏得球權,而是故意犯規送對手上罰球線的情景。這些行爲與北大最後時刻故意罰球不中的道理相同——想贏。

我們簡單覆盤一下比賽最後時刻:

礦大75-77落後北大時,礦大兩罰全中,比分變爲77-77平;

北大罰球不中,比賽以77-77的比分進入加時;

加時賽北大贏了礦大10分,最終這場比賽的比分定格在北大99-89礦大,成功晉級4強。

你只能說,還是北大喫透了CUBA的"賽前聯席會規則",而礦大,顯然還停留在FIBA規則。

CUBA臨時改規則的做法對不對?糾結也沒用了,因爲"最終解釋權歸組委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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