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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遭重罰!新紀元期貨暫停經紀業務新開戶,禍起康得新!投資者購買資管產品應“擦亮眼”,避免“踩雷”

來源:期貨日報

作爲一家位於江蘇徐州的期貨公司,新紀元期貨在行業裏曾經比較低調。2015年獲得資產管理牌照後,其發行的資管產品在市場上掀起小熱潮,從銷售到收益都廣受認可,公司內部還一度推出員工持股計劃,上市箭在弦上。

2019年初,作爲新材料領域的“白馬”,因大股東利用違規擔保、資金歸集、虛假採購合同等手段掏空公司和財務造假的事實浮出水面,康得新的股價一瀉千里,致無數投資人遭殃。如今,康得新已經退市。

令人唏噓的是,2018年新紀元期貨15億元資管產品已經發生逾期違約,還曾向投資人承諾可以還本付息,當時仍有大批投資者表示信任。直到康得新董事長被抓的消息爆出,他們才如夢初醒,後來進入了漫長的等待和交涉。

目前,涉事產品的受害者包括410位自然人投資者和20位機構投資者,其中還包括新紀元期貨內部幾十位員工。事發在資管新規出臺之前,實際上,新紀元期貨15億元資管產品並非直接“踩雷”康得新,按照產品說明,其所投標的實爲康得集團持有的康得新股票收益權,以信託產品形式呈現,按理說產品到期可以拿到信託給的“固定收益”。

據瞭解,目前新紀元期貨涉事高管均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大股東灃沅弘(北京)控股集團實控人王良平“逃”往國外。

暫停經紀業務新開戶

在過去的2020年,新紀元期貨曾因多項違規遭罰:2020年2月3日,江蘇證監局公告稱,新紀元期貨因營業部變更營業場所未及時報告被出具警示函;2020年12月15日,江蘇證監局一天之內一連發出三封對新紀元期貨的處罰決定書,涉及違規包括報送的風險監管報表存在問題、資產管理業務經營不獨立、資產管理計劃盡職調查未盡責、內控管理存在較大缺陷等9項。

由於自身陷入鉅額債務並遭遇監管暫停經紀業務之外其他業務的處罰,新紀元期貨當前困難重重。據瞭解,徐州市政府正在協調由當地的新盛集團公司接手,但因爲當前債務較多且離結案還較爲遙遠,最終該解決方案能否落地仍待證實。

近期,江蘇證監局發佈公告:“2019年3月21日,我局向你公司出具了《關於對新紀元期貨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9〕28號),要求你公司就資產管理業務相關違規事項切實整改。因上述整改未能完成,我局於2021年1月15日向你公司出具了《關於對新紀元期貨採取暫停部分期貨業務及停止批准新增業務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1〕5號),再次督促你公司就資產管理業務相關違規事項切實整改。截至2021年3月,你公司仍未就相關問題整改到位,嚴重危及公司的穩健運營。”

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6號)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採取如下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一)暫停經紀業務新開戶;

(二)限制分配紅利,限制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支付報酬、提供福利;

(三)限制轉讓財產或者在財產上設定其他權利。

如對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資料顯示,新紀元期貨成立於1995年,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首批期貨公司之一。目前註冊資本3.752億元人民幣,旗下擁有風險管理公司1家、分公司4家、營業部8家。新紀元期貨是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鄭州商品交易所的會員單位,以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的首批會員單位,可代理國內所有商品期貨、期權、金融期貨的交易、結算和交割業務,具備期貨投資諮詢、資產管理和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資格。

購買資管產品如何“避雷”?

近年來,資本市場資管產品“踩雷”事件屢見不鮮,動輒數十億元規模產品因爲投向企業債務違約、財務造假等因素而無法兌付,又或者因爲盡調不嚴、銷售和風控流程違規出問題,最終受傷的都是懷抱信任和希望的投資者。

就如新紀元期貨的資管產品,乍看上去風險極低,實際上卻蘊含着重大風險,一般投資者應該如何識別、避免踩坑呢?

探尋起來,在資本市場做二級市場投資大有學問,常言說人有失手、馬有亂蹄,專業的基金經理也難以完全規避眼光出錯的情況,作爲一般投資者,在入市之前更要提高警惕,同時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做一名成熟的合格投資者。

東證期貨資產管理業務總部副總經理章偉表示,隨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發佈,“買者自負,賣者有責”的銷售原則得到確立,將合適的金融產品銷售給合格投資者的理念成爲投資者避免“踩雷”的第一堂必修課。

根據法規要求,金融產品在銷售前必須確定風險等級,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投資者可以選擇低風險產品作爲入門配置,具有較高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可以配置中高風險產品來獲取可能的預期收益。具體選擇產品時,除了關注產品收益,更要綜合考慮產品的風險收益比、長期收益、管理團隊歷史業績等指標,避免只看短期業績或少數熱門產品。此外,金融機構的口碑也可以關注,儘量選擇具有長期投資管理經驗、優秀投研能力、完整的風控體系和態度盡責審慎的團隊發行的產品。

沒有永遠適合自己的產品,只有永遠適時而生的投資策略。

章偉還認爲,投資策略的本質是依據大類資產配置理念、宏觀經濟基本面、量化投資模型等手段獲得的賺錢手法。在選擇適合自身條件、風險偏好的投資策略時,投資者應對自身所投資或考慮投資的期貨產品及收益特徵有清楚的瞭解,才能更有效地規避風險。例如,不同的投資策略,即使同樣都投資於期貨等衍生品,可以運用衍生品的高槓杆特性,打造出高風險高預期收益的產品,也可以利用衍生品對沖風險的優勢,構建相對低波動穩健收益的投資組合。

“除了投資者適當性和投資策略的選擇之外,還要關注產品管理人資質和產品細節信息,這些可以反映出觸雷的蛛絲馬跡,避免“踩雷”。例如從合法性上看,按照法規要求,產品需要由具備資質的金融機構或管理人發行,投資者可以到相關資質網站查詢資管產品的管理人、產品本身的備案合法性,瞭解相應的風險收益特徵。”章偉建議,產品要從正規的銀行、基金、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或者具備相關資質的三方銷售機構等渠道處獲取信息,完成購買行爲,一般來說,投資者綜合考慮採取上述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範“踩雷”風險,避免遭受預期之外的損失。

作爲專業律師,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資產管理法律事務部主任劉戰堯建議,首先,投資者應識別正規金融機構,關注底層資產和投資項目、金融機構的風險控制能力及投資程序合規性等,在此基礎上進行選擇;其次,瞭解資管產品發起設立機構本身的實力及品牌,以及歷史投資業績等;最後,瞭解資管產品的擔保措施是否充分,如果一個資管產品有充分的擔保措施,即便投資過程當中出現了一些不可控的風險事項,通過擔保物的處理、擔保人的介入,往往能夠保證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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